中共滨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需的滨海县纪委监委大数据查询研判工作区建设方案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欢迎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滨海县纪委监委大数据查询研判工作区建设方案项目
二、项目概况
1.财政批复号:滨财购复字(2021)03055号。
2.项目概况: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省纪委监委的最新要求,中共盐城市滨海县纪委监委拟新建大数据查询研判室、电子数据调查取证室,推动纪检监察业务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升治理水平,深化数据利用,服务群众监督,强化安全保密,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纪检监察信息化能力,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保障。
3.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滨海县纪委监委大数据查询研判工作区建设方案建设的采购、包装、运输、售后等全部服务。具体货物、数量、品牌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4.资金来源:100%财政资金,并已落实。
5.质量要求:合格。
6.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30日历天。
7.质保期限:3年(自验收合格次日起)。
8.最高限价:人民币250万元。
三、供应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报名成功后,竞争性谈判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四、付款方式:
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安装,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5%,验收合格后运行满一年再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按审计价结清。
五、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2021年4月6日8时30分--2021年4月9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领取需带资料:供应商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719692807@q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无效。
3、联系人:牛文瑜联系电话:13338951666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和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4月13日09:00时00分00秒,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2.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3.文件提交方式:密封(加盖公章)后当面提交。(参与谈判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谈判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七、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
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与必须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供应商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指定帐户。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八、评定成交原则
1、谈判小组对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资格审查合格的,且通过符合性、商务性的供应商进行谈判,二轮以上竞争性谈判,谈判价格以最后一轮有效投标报价为准。
2、评定成交原则:谈判小组根据入围供应商的最终有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最终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联系方式
五、招标人:中共滨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吴霞联系电话:13901414995
六、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文瑜联系电话:13338951666
电子邮件:719692807@qq.com
中共滨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