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费县洪山路(笃圣路-温和东路)道路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费县洪山路(笃圣路-温和东路)道路工程,K0+470.811-K1+001.173,道路全长530.362米。施工主要内容为新修沥青道路、安砌路缘石、安砌界石、五莲花岗岩树池、五莲花岗岩圆挡车柱等;监理内容为监理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及维护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2.2建设地点:费县
2.3资金财政资金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费县洪山路(笃圣路-温和东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为5714551.61 元;
二标段:费县洪山路(笃圣路-温和东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控制价为5.7万元。
2.5计划工期:
一标段:150 日历天;
二标段:随工程施工时间,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2.6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须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其在监项目有 3 个及以上工程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公告:2021 年 4 月 9日
3.6资格审查内容:
第一标段:
(1)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企业近三年(2017 年度-2019 年度)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具有社保编码及带校验码的社保证明(2020年 3 月至 2021 年
3 月,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
(5)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中标后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具有社保编码及带校验码的社保证明(2020 年 3 月至2021 年
3 月,证明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网上无法查询的均无效。
(6)投标申请人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截图,后加盖公章)及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截图,后加盖公章);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临沂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
(http://123.131.131.158:3000)录入,联系电话:0539-7673687;(提供企业平台系统录入信息有效证明截图,后加盖公章);
(8)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外地企业可持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换取)。
第二标段: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近年财务状况表(2017 年度-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需提供劳动合同、职称证书、身份证、带有校验码的或人社部门签章的社保缴费明细(2020年3月至2021年
3 月,证明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网上无法查询的均无效;
(4)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
1 个专业监理工程师,需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2 个监理员,需提供本专业监理员资格证件(资格证或上岗证);
以上监理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带有校验码的或人社部门签章的社保缴费明细(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3月,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网上无法查询的均无效;(上述人员社保证明及资格证均由代理公司会同专家及相关部门现场网上查验)。
(5)投标申请人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截图)及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截图);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临沂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
(http://123.131.131.158:3000)录入,联系电话:0539-7673687;(提供企业平台系统录入信息有效证明截图);
注: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 CA 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领取下载。网址:
http://ggzyjy.linyi.gov.cn/TPFront/。未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投标单位如提供电子证书的,电子证书需加盖公章并网上可查。
4、招标日程安排
4.1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1 年 4 月12 日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每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4:00-17:00 时,过时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
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 CA 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ggzyjy.linyi.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
放弃投标资格。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
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
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2021 年 5 月 7 日上午9:30 时,过时作废。
5.2开标日期:2021 年 5 月 7 日
上午9:30 时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壹拾万元整;二标段:壹仟元整。具体缴纳方式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代理费的收取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收取,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交纳。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费县建设路西段
联系人:吴主任、武主任
电话:0539-5682323
代理机构: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698289859电子邮件:sddyzbf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