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发包条件
滨海县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所2021年县城雨水管网清疏、检测服务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发包人为滨海县城市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滨海县县城范围内。
2.建设规模:DN300、DN400、DN600、DN1200等雨水管道清淤(含淤泥、砼、沥青、碎砖等杂物清理外运及处置费,含被路面或绿化带覆盖的雨水井提升下降),高压水车冲洗雨水井、管道、支管,人工清疏雨水井,管道修复、视频检测、测绘、封堵、污泥车运污泥,运距自行考虑,堆放污泥地点自行考虑。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合同估算价:约为人民币99.37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范围 | 工期 |
一 | BHG202103029 | 滨海县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所2021年县城雨水管网清疏、检测服务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90日历天 |
三、承包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管道疏通(或管道疏浚)和管道检测内容;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具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无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5.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6.拟派施工人员中,至少具有2名潜水员同时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和交通部潜水打捞管理委员会颁发有效的潜水员证(并加盖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年检专用章)。
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上述特种施工人员及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3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9月--2021年2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8.投标人至少自有2套“CCTV”视频检测设备,2台声呐检测设备、2台“QV”检测设备、2台高压清洗车、2台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设备、2台精度满足项目测绘工作需求的GPS仪。(投标时须提供自有设备凭购置发票原件或公证件确认)。
9.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1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四、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的领取(含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工程量清单格式等,如有)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单位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资格条件不通过,其投标无效。
2.领取时间:2021年3月30日起
4.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高权、手机号码:15950201008)。
5.招标文件价格:售价¥500元/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12日9时00分00秒。
2.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6开标一室。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付款方式:中标人对雨水管道清疏检测全部结束后,完成的工作量和工作内容经招标人确认无误且向招标人提交正式检测报告后经招标人全部验收合格,根据完成的工作量和约定的综合单价,在第一个农历春节前由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完成合同总价款的50%,在第二个农历春节前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自验收之日起在第三个农历春节前按照审计价结清。
地址:滨海县港城大道666号19-20楼
联系人:戴阳光李卫华
电话:138051187681306484199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滨海县港城大道66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高权
电话:15950201008
邮箱:2515310923@qq.com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