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小赭村(R-30和R-31地块)安置小区工程Ⅱ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根据投标人的疑问,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通知如下,请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充分的了解和考虑:
一、针对投标提问书的澄清修改:
1、问题:工程业绩资料要求体现单体建筑最高高度在54米以上。请问任一栋楼的施工图纸(设计图或竣工图)是否可以作为高度证明资料
澄清和修改:施工图纸不可以作为高度证明资料。
2、问题: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装订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资料,请问竣工验收报告资料只要五方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是否认可
澄清和修改:不认可,工程业绩证明资料中需装订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明确为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3、问题: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所注为准,请问施工许可证为复印件扫描件是否认可
澄清和修改:可以
4、问题:根据招标文件108页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中逾期竣工的违约金上限未写明,是否可以明确逾期竣工罚款上限 ,是否合理;能否参照其他项目条件明确为:累计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价的2.5%。违约金(罚款)扣除后不再另行罚没工期履约保证金。或者明确一个其他的数字5%,10%,20%或其他。
澄清和修改:累计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价的10%。
5、问题:1.项目负责人社保是分公司的能不能用? 2.公司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是同一个能都得分吗? 3、请提供临水、临电接驳位置。 4、场地周边规划道路何时通车。
澄清和修改:1.可以 ; 2.公司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是同一个;3.临水接驳位置为横江路东侧,临电接驳位置为施工图范围内;4. 场地周边道路规划及道路通车非我司职能范围内。
6、问题:1.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自主报价,还是按不可竞争费用参考标底价报价(限价92%),请招标人明确。 2.工程量清单组价是否指定软件名称及版本,请招标人明确。 3.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不一致(导致有效期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
澄清和修改:1. 投标人以自主确定的取费基数所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用,应不低于招标控制价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用的90%;2.工程量清单格式参照招标人的参考标底格式;3.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不同时间,无误。
7、问题:1、招标文件第35页的工程业绩“④技术指标在合同中未明确的,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请问如竣工验收报告中已有体现建筑高度和总建筑面积等技术指标的,是否可以无须再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第162页, “八、评分对应表”中是否只需填写第三章商务标评审因素,技术标评审因素和价格标评审因素无需填写?
澄清和修改:1.若竣工验收报告已有体现技术指标的,可以不提供业主证明材料;2.是。
8、问题: 请明确基坑围护第36项清单桩长为21.3米,还是12.3米?
澄清和修改:基坑围护第36项项目特征描述正确,投标时清单工程量暂不作修正,结算时按实调整。
9、问题:1.招标文件35页,工程业绩注:③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所注为准。若建设单位开发的项目分几个标段施工,施工许可证上只体现总的建筑面积,没有直接注明各标段的建筑面积,是否可以用业主证明或合同、竣工资料辅助证明?2.招标文件35页,工程业绩建筑高度54米在合同中未明确的,是否可以用业主证明或竣工图来体现?
澄清和修改:1.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若未明确的,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2.若建筑高度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均未明确,则建筑高度可以用业主证明材料,不可以用竣工图作为证明材料。
10、问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条款号2.2.4商务标的第2点工程业绩中的注:①商务标文件中装订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没有的不得分。这里所指的扫描件是不是用复印件扫描也可以,请明确。
澄清和修改:可以。
11、问题:招标文件P37工程业绩中,1、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建筑面积 9 万平方米(含)-13 万平方米(不含),且单体建筑最高高度在 54 米及以上的类似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得 0.5 分;完成过建筑面积 13 万平方米(含)-17 万平方米(不含),且单体建筑最高高度在 54 米及以上的类似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得 1 分;完成过建筑面积 17 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体建筑最高高度在 54 米以上的类似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得 1.5 分。此项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业绩,没有的不得分。最高 1.5分。2、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自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建筑面积 13 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体建筑最高高度在 54米及以上的类似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每个业绩得 0.5 分,最高得 0.5 分,没有的不得分。注:①商务标文件中装订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没有的不得分。②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③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所注为准。④技术指标在合同中未明确的,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指房屋建筑类项目(包括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不含市政、水利、交通等工程) 招标文件要求: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为准,技术指标在合同中未体现的,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可否修改为,竣工时间、建筑面积、技术规模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体现均可
澄清和修改:若竣工验收报告能体现所要求的技术指标,可不再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12、问题:1. 请提供地勘报告;2. 根据现场踏勘,场地内有大量建筑垃圾,且场地标高较高,影响前期桩基施工,请明确此部分建筑垃圾的清理及换填是否在招标范围内?若不在,是否由业主负责;3.请明确目前场内自然地坪标高。4.根据现场踏勘,现场只有东南角有横江路可通行,且只到项目边,项目周边无道路,请明确周边的规划赭川路、规划横江路、规划站后路等何时启动施工?5.本项目周边未开发场地较多,场内用地较为紧张,尤其是基坑施工阶段,业主可否提供办公、生活等临建用地。6. 项目东北侧临河,目前无成型河堤、景观,后期规划的公共绿带是否在招标范围内?具体何时实施。7. 请明确具体开工时间。8. 请明确临时水电接驳口及其容量大小。9. 土建部分1#楼第110项和123项,项目特征中“岩棉(憎水性)保温装饰一体化板,硅酮耐侯密封胶嵌缝(具体详见编制说明)(另列)”是指密封胶另列还是指包括岩棉板全部另列?
澄清和修改:1.地勘报告详见本澄清文件的相关附件;2.已在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招标人参考标底。 3.本工程土方原地面标高暂按黄海标高6.799米计取,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充分考虑该因素再综合报价,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调整,综合单价不作调整。结算时原地面标高按进场前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测量并出具的报告为准4.项目边横江路可通行,关于项目周边道路规划非我司职能范围内5.请投标单位投标时自行综合考虑6、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标底内容及招标文件要求7、具体根据施工许可证办理进度8、临水接驳位置为横江路东侧;临电接驳位置为施工图范围内,容量大小3台630KVA临变 9、包括岩棉板全部,具体详见招标人的参考标底。
二、其他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P35工程业绩“注:①商务标文件中装订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没有的不得分。”中的竣工验收报告明确为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招标人:绍兴市柯桥区中心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绍兴市金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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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答疑澄清公告.pdf附件:地勘报告电子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