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编号:诸广和2021-04-12)
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诸暨市华夏金石学馆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金石学馆城市书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公司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华夏金石学馆城市书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35万元,采购内容详见清单。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19日,诸暨本地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2021年4月19日之前到诸暨市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他地区供应商允许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请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采用EMS、顺丰邮寄或电子邮箱发送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未报名且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要求提供原件的均装订在技术文件正本内)。
八、投标保证金:无。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21年4月29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诸暨本地投标人等继续采用现场递交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其他地区投标人允许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采用EMS或顺丰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诸暨市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邮件接收人:徐招红;联系电话:17858166756。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9日14:00时整。
开标地点:诸暨市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开标室。
十一、其他说明:
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286276670@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5-88797879
采购单位地址:诸暨市华夏金石学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招红 联系电话:17858166756
代理机构单位办公地址:诸暨市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
诸暨市华夏金石学馆有限公司
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