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A3206120307000272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先锋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
标段编号 | A3206120307000272002001 | 标段名称 | 通州区公安局先锋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监理 |
工程类型 | 监理 | | |
通州区公安局先锋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区公安局先锋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2020]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代建单位)为南通神辉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通州区先锋街道通甲路和富锋路交汇处。
2.2 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71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497.2平方米;主要包括业务大楼(框架六层,建筑面积约2738.6m2)、综合服务楼(框架二层,建筑面积约1317.8 m2)、辅楼(建筑面积约1387.4 m2)、连廊、室外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①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土建、安装、室内外装修、配套(包含但不限于景观绿化、亮化、路灯、消防、智能化、供电等)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②其它与工程有关的配套项目(含材料设备的采购等)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按工程实际开工需要,从施工进场开始;计划监理结束日期:至工程交付满5年止;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建筑专业)。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信誉要求:
(1)自2019年4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19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19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5本工程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标段,售后不退。(其中招标文件费100元/标段,平台、工具使用费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5.4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肆仟元/投标单位(招标通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神辉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址: | 通州区世纪大道898号恒隆大厦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