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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康监狱(局中心医院)关于江苏省新康监狱采购安全辅助管理外包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ZC-320000-ZHZH-C2026-0005。
1.2项目名称:江苏省新康监狱(局中心医院)采购辅助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130.000000万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130.000000万元。
1.6采购需求:江苏省新康监狱(局中心医院)采购辅助管理外包服务项目,共计约需岗位16个,其中病犯健康辅助视频监控岗10个、病犯转运车驾驶岗1个、辅助安检及服务岗5个,最终以批复及采购方实际岗位需求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提供近六个月内(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银行出具的供应商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评标办法。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