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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6年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运营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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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8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6年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运营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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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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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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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6年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意向供应商征集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现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6年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运营服务项目征求意向供应商,详细采购信息公开如下,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及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部门
名称
预计
采购时间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
金额
响应
时间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
2026年
4月
(一)项目概况
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以“办案材料全扫描、办案信息全共享、办案业务全覆盖、办案流程全监督”为总体目标,通过将政法各单位业务系统组网桥接,建成全市统一的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同时,构建横向联通公、检、法、司,纵向贯通市、区,以电子卷宗为主、纸质卷宗为辅,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办案系统,实现刑事案件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公,切实解决“办案难、换押难、提审难”问题。对政法各单位协同处理案件、降低案卷流转时间成本、提升办案质效、扩宽监督渠道等方面有重要意义。
(二)服务要求
1.加强政法领域网络安全化和数字化建设,在协同平台案件流转过程中展现出了专业性和责任感,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均达到预期标准。
2.遵守既定计划,积极开展全市涉案财物共管平台推广应用及相关配套培训工作,提升平台办案质量。
3.沟通市区两级办案单位,迅速响应区内案件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
4.深入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优化,实现刑事诉讼案件全流程在线办理,满足技术和服务的基本要求。
5.持续推进涉案财物共管平台应用推广,优化公检法涉案财物处置流转,高效执行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处置工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项目为长期项目,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优质服务合同可续期二十四个月,续期最多不超过两次。续期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对合同期限内在服务质量、服务态度、项目完成时间等方面均取得“优”的供应商可续期一年,最多可续期两次。如中标人出现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行为,采购人将择机更换供应商。
2.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50%;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总额的50%。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完成付款义务(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支付时间为准,中标人知悉以上款项的支付流程。若财政申请后实际到账时间出现延误的不视为付款违约,中标人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3.验收要求
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组织验收组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评审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7万元以内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3月6日上午9:00至2025年3月12日下午18:00期间将响应文件发送至zfhshgzj_zjww@邮箱
采购单位咨询电话:0755-22092179,联系人:凌工
附件:采购需求+报价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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