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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项目
第二批辅机空气处理机组设备采购
招标人主动澄清
致:各投标人
关于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项目:第二批辅机空气处理机组设备采购[0724-2620N1090848]的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5投标人资格要求/5.5 业绩要求修改为:
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一份发电厂的空气处理机组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证明材料须清晰体现上述评审内容)
2、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二节/41.2.6技术评分细则/序号1同类/类似设备业绩的评分细则修改为: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1
同类/类似设备业绩
10
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电厂的空气处理机组合同业绩,每份合同业绩1分。
备注: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不纳入业绩得分统计。
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原件备查。
3、开标延期
现本招标项目开标时间进行延期:
原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现延期为: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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