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为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的若干措施》(闽农计[2024]6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闽农疫控函[2024]34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管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3个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闽农牧函[2024]3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8月6日制定和印发了《建阳区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制度介绍:《细则》共分为六个部分,一是专项资金的界定;二是明确资金的管理责任;三是设置资金使用范围和补助标准;四是细化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管理要求;五是建立资金的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六是明确本细则实施时间。
运行情况:根据《细则》,我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用以支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实施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疫病净化、应急管理和人员防护等。2025年,1家规模奶牛场(南平市建阳区吉翔牧业有限公司)先后获批省级、国家级净化场,符合重点动物疫病净化补助项目补助标准,已补助资金40万元;5家规模养殖场申请了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已通过区级审核并上报南平市农业农村局,拟补助资金58.8827万元:其中,福建省恒亮生态禽业有限公司49.82万元,南平市建阳区联丰养殖有限公司1.9994万元,福建省星润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0.9696万元,福建省恒川农牧开发有限公司5.7352万元,南平市建阳区吉翔牧业有限公司0.3585万元。2024年1月至2025年8月,全区按照防疫目标要求落实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和重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效果评价、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等检测项目共计2万余份,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切实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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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燕萍
初审:吴文倩
终审:杨建贵 陈利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