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为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资金管理(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福建省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和职能,我局于2024年8月1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建阳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建阳区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制度介绍:《细则》共分为七个部分,一是明确补助资金界定及制定实施主体。二是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三是制定补助资金申报程序和审批程序。四是提出补助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要求。五是设置补助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六是针对违规使用补助资金等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七是明确本细则生效时间。运行情况:《细则》的及时制定,规范了我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从源头上阻断动物疫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区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2024年我区共有福建省星润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规模生猪养殖场进行补助资金申请,截至目前,共发放补助资金15.753万元,其中,福建省星润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827万元、建阳徐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3.667万元、南平市建阳区联丰养殖有限公司7.644万元、福建省恒川农牧开发有限公司1.589万元、福建美研农牧有限公司260元,以上补助资金已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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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燕萍
初审:吴文倩
终审:杨建贵 陈利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