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水泥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济微四标外租车辆公开询价租赁采购
公告名称:
济微四标外租车辆公开询价租赁采购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6-02-28
详细内容:
公告公告标题:济微四标外租车辆公开询价租赁公告内容:







车辆租赁询价报价表









询价人名称:中交路建济微高速四标项目经理部                 编号:SCFA00000086286                    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所需数量(辆)





租赁时间(月)





金额(元)





税率





使用地点





备注









单价(辆/月*元)





总价









1





行政用车





suv





租赁车辆购置期为5年以内,手续齐全





1





6













%





济微四标项目













2





行政用车





皮卡车





租赁车辆购置期为5年以内,手续齐全





1





6













%





济微四标项目













合计





































1、单价组成说明:以上单价含    %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固定单价。1.租赁单价包含租赁设备维修保养、操作人员费用、保险、利润、税金等。2.操作人员年龄必须小于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3.租赁单价包含租赁设备进退场费用。4.租赁单价包含租赁设备运行需要燃油(电力)费用。5.租赁车辆购置期为5年以内,必须证件齐全,必须购买交强险、商业险(含车上责任险,商业险保额不得低于200万)。6.其他约定:以上租赁单价包含租赁设备安装、调试、检测、检验、取证 费用。









2、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相关专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满足项目的使用要求。









3、结算方式:月结









4、付款方式:

费用结算:按月结算,每月 10 日甲乙双方进行对账结算,结算完后乙方开据相应金额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货款具体支付条件为:

乙方根据对账金额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租赁费100%。(无发票部分不予结算)。









5、售后服务承诺:









6、其他:





























































































报价单位:(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列表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 1 附表三、租赁询价报价表-外租车辆.xlsx 下载 预览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租赁数量数量税率单位 1 乘用车 suv 1 6 1% 月·台 2 乘用车 皮卡 1 6 1% 月·台 列表 序号公告类型公告名称环节暂无数据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中国石化招标网服装招标采购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水泥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