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重新询比采购,于2026年01月20日经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不满足重新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重新询比采购失败。
本询比采购项目为2025年福建联通手机伴侣集中采购项目(第三次询比),(采购项目编号:FJLT-SCMX-XB-2025-360),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大道55号联通信息广场,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电子形式)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2025年福建联通手机伴侣集中采购项目(第三次询比),总预算为939995元(不含增值税)。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类型 |
单位 |
数量 |
1 |
4&5G手机伴侣(家庭型)(含安装) |
LTE1800+NR3500 |
台 |
75 |
2 |
LTE/NR900+LTE1800+LTE/NR2100 |
台 |
760 |
3 |
LTE1800+LTE/NR2100 |
台 |
310 |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1.3 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单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到货。
1.4 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不少于36个月(以应答人应答承诺为准),其间卖方要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免费保修及软件升级。
1.5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100%。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折扣限价,各应答人根据采购人设定的“不含增值税折扣前单价基价”填报统一应答折扣(On),最高应答折扣限价(On)为100%(折扣报价应≤100%,即折扣后不含增值税总价限高价为920720元),应答人统一折扣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规定的相关备案证明文件。
2.1.2 应答人须能够提供与所应答标的物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1.5 应答人所应答的产品须具有如下测试报告:
(1)两款产品(LTE1800+NR3500、LTE1800+LTE/NR2100):需通过联通集团测试(《【联通集团级通知】关于下发2025年数字微型直放站和瓦级直放站设备测试情况的通知》),须提供联通集团邮件通知的截图证明;或提供第三方机构(须具备CNAS或CMA标识)按照《附件4-1:中国联通5G NR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数字微型直放站测试方法(初稿)》进行测试并出具测试合格的测试报告;
(2)一款产品(LTE/NR900+LTE1800+LTE/NR2100)须提供第三方机构(须具备CNAS或CMA标识)出具的测试报告,测试报告中需体现测试结果满足技术规范的指标要求;
(3)应答人承诺测试报告中的检测产品为本项目的应答产品,须提供承诺书。
注:第三方机构的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检测报告中须体现该应答产品名称,检测报告上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或申请单位)或生产单位应与制造商名称一致,如中选,所提供的产品生产单位须与检测报告中的生产单位一致)
2.1.6 应答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包含公告当日)签订的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包含“微分布”或“手机伴侣”或“微室分”或“直放站”或“放大器”等或相关内容的销售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90万元(含税)。
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提供固定金额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②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盖章页,以及框架合同下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凭证。
注:①结算凭证是指与上述合同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2.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应答**。**
2.1.8 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应答均无效。
2.2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5)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提供的报价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
(6)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在与采购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7)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应答人或其人员、采购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采购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应答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8)因应答人原因,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项目的;
(9)应答人存在以下不当行为的,经查实后列入黑名单;
① 通过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致使中国联通干部员工违反党纪国法企规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 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
③ 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社会渠道代理业务除外)相关业务的;
④ 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3年内,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限定的范围内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
⑤ 严重违法违规,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合格,导致严重质量事故或者安全生产事故的;
⑥ 其他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相关情形。
在采购/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中国联通有权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中国联通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如被列入黑名单,中国联通有权禁止其在中国联通的禁入范围内提供产品或服务,并视供应商不当行为根据行为情节对供应商设定1年、3年、5年的禁入期限。
(10)应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1)在“信用中国”网站(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3日18时00分至2026年2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地点:请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进入网站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scmxfjbranch0591@
开户银行:详见第二章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异议渠道:登录 “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
【注:此模块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不接受业务咨询】
9. 电子邮件:附加项(无)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