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商业超声波燃气表、居民超声波燃气表框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350万元,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为克拉玛依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择优选择商业超声波燃气表、居民超声波燃气表供货单位,以满足商业超声波燃气表、居民超声波燃气表框架采购需求。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招标需求、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向招标人提供售后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商业超声波燃气表、居民超声波燃气表框架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防爆合格证,代理商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防爆合格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申请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30日00时00分到2025年6月6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段(线下开标投标人无须办理CA)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版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9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13-B11号)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完成商业超声波燃气表、居民超声波燃气表的供应、保险、税费、仓储运输、现场装卸(卸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及保管、二次搬运,检验及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安装等工作,向招标人提供售后服务以及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招标需求及合同条款、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
2、凡有意参加者,须登陆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发票由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文件下载服务费200元,下载费由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郑重说明:招标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阳光采购平台系统) 下载中心下载,投标人根据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中重要通知、等进行电脑配置。
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林园路16号
联 系 人:朱杰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13-B11号
联 系 人:王姗姗 马姝雯
电 话:13519902595、0990-6820008
邮 箱:7724054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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