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迪那 2025-2027 年度磺化泥浆废弃物达标处理服务框架协议(二次)
塔里木油田迪那2025-2027年度磺化泥浆废弃物达标处理服务框架协议(二次)
招标编号:ZY25-XJT05-FK035-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迪那采油气管理区拟对属地范围内的磺化泥浆废弃物进行迪那采油气管理区拟对属地晒水池进行隐患治理,依法合规处置晒水池内含油污泥,以实现含油污泥达标治理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2.2 招标范围:
迪那采油气管理区所属各区块废弃磺化泥浆处理,工作量约1.2万方。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塔里木油田迪那采油气管理区)。
2.5 标段划分: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投标人具备环保处理设施具备排污许可证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环保处理设施应至少配备3名技术人员,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和3年以上(含3年)油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验。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学历、工作经验等信息);(2)提供对应人员学历证书扫描件、人员简历。(3)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对应人员缴纳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3设备要求:
3.3.1(1)投标人至少建有一套磺化泥浆废弃物处理装置,且额定日处理能力达到100方(1方=1.8吨折算),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取得装置所在区域地方政府关于处理装置的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相关技术证明资料(处理能力)。(2)提供处理装置现场照片。(3)政府部门关于处理装置的有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扫描件。
3.3.2投标人拟投入的环保处理站内应建有至少1.5万方(1方=1.8吨折算)贮存量的贮存点,并具有分区防渗功能。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施工设计文件或地方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有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扫描件;(2)提供贮存点的现场照片。(3)防渗措施落实情况说明材料。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具有磺化泥浆废弃物达标处置服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及对应业绩的合格检测报告扫描件,合格检测报告必须为具备CMA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3)提供对应业绩结算发票或结算单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 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
3.10.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05月23日20:00至2025年05月29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王习芳,电话:0902-2771611。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石露露,电话 0996-2175704(平台运维)。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09时3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小写,0万元,大写,零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及以上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按《石油物装〔2021〕24号_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直接进行开标评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联 系 人:高进发
电 话:0996-217692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吐哈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2171804
邮 箱:xj_chenxiaojie@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吐哈分部
附件:附件1:投标商操作手册V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