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2025年钻井岩屑、废弃钻井液转运及处置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2025年钻井岩屑、废弃钻井液转运及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7-FW1741
(重要: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项目组贯彻“在勘探中保护、在保护中勘探”的理念,对油气勘探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岩屑、废弃钻井液实施现场固液分离,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处置。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2025年钻井岩屑、废弃钻井液转运及处置项目,预计金额为2791.68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2025年钻井岩屑、废弃钻井液转运及处置服务。项目所属区域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境内,涉及区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府谷县、米脂县、绥德县、清涧县、吴堡县、子洲县、佳县等榆林市所属区县。要求投标单位熟悉项目区域人文、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了解项目所在地环保相关政策,能保证项目工区工作顺利进行。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个自然年。
2.4服务地点:天然气勘探项目组榆林市探区。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选定3家服务商完成,工作量分配如下:
(1)中标人的工作量分配原则上根据中标人中标顺序依次递减(具体为第一名45%、第二名30%、第三名25%,该比例包含安排了工作量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实施退回项目组的工作量。(说明:根据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分配中标单位相应工作量,在项目实际施工中,中标单位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或拒绝履行项目组安排的工作量,该部分工作量(合同标的)收回,由其他中标单位承担;因无法履约收回的工作量,在工作量分配计算时计入原分配单位,不计入变更后单位;项目组根据最终各中标单位实际完成工作量,在招标项目总投资、总工作量不超的情况下,对各中标单位合同进行相应变更)。
(2)在中标周期内,因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的等问题而被停工的承包商,停工期间不予安排工作量。
(3)投保人须书面承诺,接受招标人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工作量安排,并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若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安排工作量10%以上者,按长庆油田招投标相关规定,招标人有权终止、解除合同。
(4) 在中标周期内,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被长庆油田纳入限制性惩戒的“三商”,从公布之日起至惩戒结束,不安排工作量;同时按长庆油田相关制度规定,暂停或终止合同执行。
(5)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承接工作量的,不予安排。
2.6服务要求:根据甲方产生的钻井岩屑、废弃钻井液处理要求,在接到甲方转移任务后,1日内开始钻井岩屑、废弃钻井液转运及处置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派车将所产生的钻井废弃物全部拉运至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需有自建的钻井岩屑、废弃钻井液集中处理厂,集中处理厂应具有政府环保或行政审批部门下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和自主环保验收专家组验收意见,且须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3.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钻井废弃物集中处置的业绩。
3.5运输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配备的钻井岩屑运输车辆须是自卸车(翻斗车),且车辆不少于4台;废弃钻井液转运车辆须是罐车,且车辆不少于4台。每台车辆配备一名驾驶员。
3.6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3投标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8其他要求:非陕西省境内集中处理厂的投标人须取得移出地和接受地同意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的许可文件或手续,或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取得取得移出地和接受地同意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的许可文件或手续(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5月29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账号密码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1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
联系人:曹海伟 | 联系人:朱工/黄工 |
电话:18695153226 | 电话:029-68934556 |
| 电子邮件:zhuzhiyong_nw@cnpc.com.cn |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5年5月23日
附件: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