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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走私涉案冻品等相关罚没物品评估及拍卖处置服务机构遴选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走私涉案冻品等相关罚没物品评估及拍卖处置服务机构遴选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5-05-20
详细内容:


遴选邀请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宁德市蕉城区走私涉案冻品等相关罚没物品评估及拍卖处置服务机构遴选项目进行公开遴选,现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提交密封的遴选资料。

1、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走私涉案冻品等相关罚没物品评估及拍卖处置服务机构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TYGK-[2025]-016

3、遴选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采购标的



主要技术服务及要求



入围有效期



保证金(元)



1



宁德市蕉城区走私涉案冻品等相关罚没物品评估服务机构遴选



详见本文件第三章遴选内容及要求



自入围合同签订起2年



/



2



宁德市蕉城区走私涉案冻品等相关罚没物品拍卖处置服务机构遴选



详见本文件第三章遴选内容及要求



自入围合同签订起2年



/



4、参与遴选单位资格要求:

凡在国内进行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相关资质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1)若参加遴选单位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参加遴选单位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参加遴选的服务机构须具备:①合同包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并在省级财政部门进行备案或具备价格鉴证评估机构执业登记证书及相应执业备案,须提供相关证书及备案查询证明文件复印件②合同包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遴选资料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提交遴选资料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信用要求: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遴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遴选评审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遴选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遴选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遴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注:遴选单位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有效、完整、清晰的,并加盖遴选单位公章,原件备查。遴选单位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遴选申请文件按无效处理。评审小组对遴选单位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遴选单位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审过程中乃至确定入围单位后,如发现遴选单位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遴选单位入围资格并追究入围单位的法律责任。

  1. 遴选文件获取:
遴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0521 日至20250527 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遴选文件每份售价300元(纸质版或电子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获取遴选文件方式如下:参加本项目的遴选单位必须办理报名手续,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遴选单位报名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宁德东侨支行,账号:35050168610700001051,开户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遴选单位报名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1664394769@qq.com。未购买遴选文件者或未发送报名信息的响应将被拒绝。

6、有关本次遴选的相关信息(包括遴选文件若有修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ndcqjy.com通知,请潜在参与遴选单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7、提交遴选资料截止时间、遴选时间及地点:2025061009:00(北京时间),有意参与遴选的单位应在上述时间内将密封的遴选资料送达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并按要求填表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遴选资料将被拒绝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遴选单位的单位名称应与获取遴选文件(办理获取遴选文件手续)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遴选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遴选单位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遴选文件无效。

8、参与遴选单位认为遴选文件、遴选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反映情况并提供具体证据和线索,否则不予接受。

9、参与遴选单位提出质疑,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的书面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提交质疑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据和线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质疑书的落款时间必须是提交质疑书当天的时间),另附一份电子光盘(内附上述资料扫描件及w{**d版本质疑书各一份)。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提供质疑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进行核查。质疑书须包含具体的质疑事项,并列明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事项若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必须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收受理。

10、参与遴选单位在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遴选程序环节的质疑。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食品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单石碑路175号

邮编:352000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13178307777

(2)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      

邮编:352100

联系人:应艳霞

联系方式:0593-2951696、18150208800 

邮箱:1664394769@qq.com



(3)监督部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食品公司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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