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第一采气厂目视化宣传制作承揽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第一采气厂目视化宣传制作承揽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陕西 |
发布时间: |
2025-05-1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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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目视化宣传制作承揽
项目名称: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目视化宣传制作承揽 | 项目概况: | 1.1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目视化宣传制作承揽。 1.2采购项目概况:各类先进表彰事宜;厂内宣传橱窗喷绘及企业文化制作及安装;基层文化建设;喜迎中国共产党第20次全国大代表大会系列宣传。 1.3采购范围: 各类先进表彰事宜;厂内宣传橱窗喷绘及企业文化制作及安装;基层文化建设;节日临时性目视化宣传工作安排;具体工作量详见“采购人要求”。 1.4服务期限:预计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10日,具体以合同文本约束为主。 1.5服务地点:第一采气厂。 1.6选商控制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不含税)。 1.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采购人要求”。 1.8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项目单位: | 长庆油田第一采气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商。 2.2资质要求:“三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3财务要求:“三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有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查验的审计报告查验截图,或取得带有报告编码的验证码。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三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4信誉要求: 2.4.1“三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未被各级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以上三个网站的查询截图,如分公司参加谈判的需同时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查询截图、事业单位等无查询信息的单位附查询不到界面的截图) 2.4.2投标人(“三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⑤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①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超过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三年;⑤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且再次发生的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三年。注: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由评委在开标(谈判)当日评审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长庆油田招标和承包商管理系统中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三商”)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如同一失信行为查询结果不一致,以最重的处理结果为准。 2.4.3“三商”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无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附相关承诺,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2.5人员要求:“三商”拟派项目人员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其他人员至少1名,须提供拟派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2.6其他要求: 2.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选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选商。 2.6.2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成交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采购文件要求或采购响应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成交人(成交候选人)资格。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线上发售。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三商”,请于2025年5月20日8时00分至2025年5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qytzbzx.com)”自行交费、下载谈判文件及发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2本项目公告、公示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http://113.200.64.101:8083/)”同步发布,成交通知书在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发放。请各潜在“三商”及时在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注册,以免错过相关信息。 3.3如本项目需要重新组织谈判,在代理机构重新发布谈判采购公告后所有潜在响应人应重新履行报名、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文件递交等谈判的全部流程。谈判采购公告详见公告“6.发布公告的媒介”,重新组织谈判的项目发布的谈判采购公告在项目名称后面会带“(二次)”、“(三次)”等后缀。 3.4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需在“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个人中心”-“发票抬头”填写,在“个人中心”-“发票管理”查看下载。领取(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29-68320563。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谢文汇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29-86502623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张晓梅/刘红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6505538 | 其他: | 无 |
附件:2025-CQ1-F085谈判采购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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