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企业成本监审服务
服务范围: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企业成本监审项目,预算经费为20万元,年度预算已批复,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对市城区城镇供水供热企业、垃圾处理企业、污水处理企业等12个机构的2019-2021年度运营成本开展监审。
服务要求:
1、要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监审、出具报告。
2、要充分了解企业现状情况,充分听取有关单位意见。
3、向甲方进行中间汇报沟通讨论不得少于2次,在进行中间汇报时需根据情况提供汇报提纲及成果简本。
4、在后期工作过程中如果出现需要修改的部分,要做好相关的报改工作。
服务时间:自签订服务合同起至12月15日止。
编制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
(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成本调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发改成本发[2020]35号);
(4)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集中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晋发改成本发[2018]632号);
(5)《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5号令);
(6)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污水处理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晋发改成本函〔2022〕38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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