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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镇土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
编号: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土城镇土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土城镇土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和澄清:
1.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2-09-29 09:00:00
修改为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 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 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④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3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 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 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2-10-1409:00:00
2.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做了对应调整。各投标人自行查看。
3.由于招标文件范本中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现将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附件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使用。
招标文件与之相同的地方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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