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赣建审批[2020]4号文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记,且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应进行登记,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2、企业业绩:投标人自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2017年9月(含)至2022年8月(含),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最终时间为准)至少施工完成过一个单个合同的合同金额不少于99058196.53元(含本数,已按本招标工程实际规模相应数值的80%折算)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824.76平方米(含本数,已按本招标工程实际规模相应数值的80%折算)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提供省内工程项目中标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中可以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业绩;提供外省工程项目中标业绩的,应当是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或者省、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可以查询。投标企业提供的业绩在所要求网站上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业绩。
3、社保证明:须提供以下人员的政府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1)注册建造师;
2)技术负责人;
3)拟派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4、投标人须提供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履约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履约承诺书”。
5、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电子保函(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不接受线下的纸质银行保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为运用信用评价结果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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