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档案馆茅箭区防控疫情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询价公告 2021-04-24 19:26|发布单位: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4-29|项目监管地:茅箭区|
【项目概况】
茅箭区防控疫情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FJS-FW-2021-007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茅箭区防控疫情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15(万元)
6、最高限价:15(万元)
7、采购需求:
完成茅箭区防控疫情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级及以上档案局审批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近3年(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完成过1项档案整理类似业绩(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不得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档案相关专业助理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团队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有资质的财务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一年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说明; (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拟投入设备发票或租赁合同; (6)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格式自拟;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查询截图以公告发布后查询时间为准; (9)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书(采购人保留核查真实性的权利)。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须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经复核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要清晰可辨,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资料内容不齐全的,均不予受理; (2)询价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询价文件。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4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4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茅箭区档案馆
地址:十堰市武当路71号茅箭区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0719-8787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联系方式:17807203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19-878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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