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养护机械设备(第一批)采购招标公告,I1301000075028100003G01,
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养护机械设备(第一批)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养护机械设备(第一批)采购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筹建处,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政府专项债券等,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53%,政府专项债券等47%。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养护机械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由主线和大兴国际机场北线高速支线京冀界至主线段组成(以下简称支线),路线全长75.032公里。项目途径河北省涿州市、固安县、高碑店市、白沟新城、雄安新区容城县。项目在涿州市设义和庄服务区、涿州东收费站;在固安县设固安西收费站(养护工区与其同址建设);在高碑店设双辛开发区收费站、高碑店收费站(养护工区与其同址建设);在白沟新城设白沟服务区(监控中心与其同址建设)、雄安北收费站;在雄安新区容城县设雄安北临时收费站。
项目主体工程即将建成通车,为保证高速公路通车后的正常运营,现对所需的养护机械设备进行招标采购。
2.交货地点: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沿线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期:
YHSB1、YHSB2、YHSB3标段: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YHSB4、YHSB5标段: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养护机械设备(第一批)采购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及售后操作人员培训等全部相关工作。本项目分为5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YHSB1标段:清扫车,2台,吸扫结合、集尘箱(垃圾箱)容量≥8m3。
YHSB2标段:洒水车,2台,1.罐体有效容积≥15m3;2.配置安装推雪铲。
YHSB3标段:护栏抢修车,2台,打桩和拔桩行程≥2米。
YHSB4标段:(1)维修工具车,6台,1.排量≥2300ml(如为涡轮增压,排量≥1.8T);2.配LED道路诱导可变信息警示标志。(2)通信维修工具车,2台,1.排量≥2300ml(如为涡轮增压,排量≥1.8T);2.配LED道路诱导可变信息警示标志。(3)行政生活用车,4台,排量≥2300ml(如为涡轮增压,排量≥1.8T)。(4)巡查车,6台,排量≥2300ml(如为涡轮增压,排量≥1.8T)。
YHSB5标段:双排客货,4 台,额定载质量≥1.5t。。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制造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代理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授权书。
3.1.2业绩要求:YHSB1标段:近3年内(2018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5台清扫车的供货业绩。
YHSB2标段:近3年内(2018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5台洒水车的供货业绩。
YHSB3标段:近3年内(2018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5台护栏抢修车的供货业绩。
YHSB4标段:近3年内(2018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5台皮卡车的供货业绩。
YHSB5标段:近3年内(2018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5台双排客货的供货业绩。
注: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业绩可互用:1.投标人为代理商:可使用投标人销售给用户的供货业绩;如投标人使用制造商业绩时,只认可制造商直接销售给用户的供货业绩,不认可制造商和代理商之间签订的供货业绩。2.投标人为制造商:可使用投标人直接销售给用户的供货业绩,也可使用其代理商销售给用户的供货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0年4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养护设备供货合同中因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养护设备供货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要求:本公告3.3款修改为: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且不得与该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增加3.4、3.5、3.6、3.7款:3.4每个投标人可对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多个标段。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所投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4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5 09:00至2021-04-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等相关文件,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文件导致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1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招标人定于2021年5月17日9时0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1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举行现场开标。因疫情期间防控要求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观看开标过程。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筹建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容城县豪丹路120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 |
邮编: |
0717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闵雪峰 刘怡美
| 联系人: | 张娜 |
电话: |
0312-5678929
| 电话: | 0311-6730673 |
传真: |
0312-5678992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uaye171@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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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石家庄融汇农村合作银行振头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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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21032011670543 |
附件:2招标公告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