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商贸大厦改扩建项目附属及配套设施监理,I1301000075030136001G02,
石家庄市藁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商贸大厦改扩建项目附属及配套设施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藁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商贸大厦改扩建项目附属及配套设施已由 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以冀藁审批备字【2020】15301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商贸大厦电力、供水、供热等外管网,中水处理、雨水收集等设备设施;道路绿化铺装、景观照明等附属设备设施;机械停车楼和演艺中心的二次设计及包含内容的建设和设备设施的购置等。工程规模:道路绿化铺装约10000㎡,楼体及园区亮化约15000㎡,机械停车楼装饰装修约5000㎡,演艺中心多功能厅装饰装修约1200㎡。
2.2招标范围:工程设计阶段、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专业类(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其他主要人员需满足冀建市(2011)552附件人员配备标准。
3.1.5其他要求: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监督单位:藁城区住建局
投诉电话:0311-88167929
参加本项目的各方主体,需登录(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再点击“关注项目”,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4 00:00至2021-05-1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14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藁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悠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藁城区四明街98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89号长安广场804室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朱乐广
| 联系人: | 王健 |
电话: |
13171891395
| 电话: | 1563366661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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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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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ebeiyouy@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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