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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PPP项目(江北段)水泥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WMJZZB-2021-05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PPP项目(江北段)水泥采购项目,项目资金由项目公司筹集,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武汉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PPP项目(江北段)所需水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江北段)线路长度约37.9km(不含先期招标的国博中心、汉口火车站、科普公园三个站),共23站23区间、1场1段2出入线,起止点为科普公园站(含)~汉口火车站~青菱站(不含),含复兴村停车场及其出入线、丹水池车辆段及其出入线。由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两家央企承建。中国中铁负责江北段青菱站(不含)~双墩站(含)(不含太平洋~双墩区间)共12站12区间的土建施工以及武昌段轨道铺设,中国中铁总承包施工的江北段总投资1053250万元,12号线江北段工程建设工期五年,2025年12月31日全线开通试运营。本次采购物资为中国中铁施工管段所需。
2.2 招标范围: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3.3 本次水泥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3.1 资质要求:
3.3.1.1 营业范围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有能力完成招标范围要求的生产厂或以生产厂为牵头人的联合体;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取得三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提供三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须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3)联合体需满足,同一水泥品牌只能选择一个贸易商为联合体成员,同一贸易商只能选择一个水泥品牌。
3.3.1.2 生产能力要求:1)投标人的水泥熟料为本厂自己生产,采用回转窑水泥生产工艺(旋窑);2)水泥生产能力达到年产100万吨及以上;3)投标有效期内合同签订前拟中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依序推荐其他中标候选人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招标人与最终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组织采购供应。
3.3.1.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提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证明;2)投标人必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有CMA标识)复印件1份(提供2020年度的P.O 42.5水泥检测报告1份),加盖投标人公章;3)在近3年(2018年1月至开标之日)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年检或抽检中有过不合格者,应明确说明有关情况并附整改后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复检合格证明材料。
3.3.2 财务要求:1)水泥生产厂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联合体贸易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联合体贸易商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1月1日之前;2)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3.3.3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至开标之日)签订的高速公路、电站、铁路、机场、港口、地铁及城市管廊工程项目三个及以上的供货合同,且每个合同不低于2000万的合同金额(须附合同协议书的完整原件扫描件),供货业绩须按包件内所招标同类物资提供,联合体成员的业绩均可提供。
3.3.4 信誉要求:1)近3年(2018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2)近3年(2018年1月至开标之日)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3)近3年(2018年1月至开标之日)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4)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5)提供近三年内信用评级证明(信用等级达A级及以上,须为近三年内)或近半年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记录良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或不拖欠贷款)证明,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信贷证明 ;6)不接受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有纠纷待解决单位投标;7)不接受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移除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9)投标人应提供企查查(https://www.qichacha.com/)或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公布的资质、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需按信誉要求提供所有资料。
3.3.5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生产厂或生产厂牵头的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独立代理商投标。
3.4 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资料以证明符合以上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4 月22 日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 (北京时间,下同),必须按照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逐一(一包一汇款,不允许多包件合并汇款)足额汇入本次招标的账户:
单位名称: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账 号:11050165510000000343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行 号:105100009047
潜在投标人汇款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费”(例:ZTWMJZZB-2021-052 SN-01包件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本次招标为投标人开具的标书费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4.3 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二)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2391270085@qq.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 包件号 投标人名称”。
4.4 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实后,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只有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手动勾选标书费缴纳状态且投标人确认开票信息(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后,才可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4.5 潜在投标人请于标书售卖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响应、汇入标书费、发送投标申请邮件、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6 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且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特别提醒:请按实际金额汇款,如因多汇款或错误汇款导致的退款流程漫长,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与线下同时开标的方式。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内所投包件所有规格型号物资进行投标报价,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和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当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229号凌云大厦1302室 。
5.3 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一至二天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从而导致投标无效。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问题可参见附件三,也可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5.4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保存的报价总价须与纸质版投标总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5.5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 开标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相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6.3 招标人将在开标会现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开标、唱标。线上开标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6.4 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采用线下开标的方式开标、唱标。
6.5 如招标人采用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将会在开标前7天以补遗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如未发布补遗通知,则依旧采用现场开标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同时发布。
8. 水泥付款方式
现款现货,卖方给予买方500万元授信额度,即卖方每供应500万元(金额暂按上月结算单价计算)的水泥,买方给卖方办理付款,每月结算单价出来后,买卖双方清算本月实际供应结算款;现金银行转帐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支付至当月结算金额的100%。如使用3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包括纸质承兑及电子承兑)支付,买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如使用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包括纸质承兑及电子承兑)支付,按汇票交付日至汇票到期日减90天计息,计息利率按交付银行承兑汇票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贴现利率计算。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武汉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汇通新长江A座18楼
联 系 人:吴凤霞、李怀茂
电 话:18120559939、13607194096
邮 箱:ZTWMJYGL@163.com
9.2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中铁西城南区中铁物贸大厦12层
联 系 人:张志华
电 话:15701386219
邮 箱:2391270085@qq.com
2021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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