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8安远县虎岗至和务段公路新增安防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58安远县虎岗至和务段公路新增安防设施工程已由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安府办抄字〔2021〕13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安远县交通运输局以安交字〔2021〕1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安远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安远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G358安远县虎岗至和务段公路新增安防设施工程, 项目全长7.58公里。分别由主线G358虎岗至和务段和支线组成,其中G358虎岗至和务段起点位于虎岗热泉河酒店门口,起点桩号 K35+500,终于和务村高速出口处,终点桩号为 K42+370,主线长6.87㎞;支线起于主线 K38+480 处,起点桩号K0+000,终于老加油站背后,终点桩号 K0+710,支线长 0.71km。
2.2投资额:本工程招标金额约:470万元,
2.3工期要求:工期为30天(具体以签订施工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内容。
2.5 本项目施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专业贰级建造师(含贰级以上);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见附表,并在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江西省201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为B级。信用评价若未在江西参评,有全国参评结果的企业按全国参评结果认定。
截至 2021年4月19日24时00分,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在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等信息在截止时间后发生更改的,评标时以截止时间前采集的数据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规定: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3.1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AA、A、B、C级的投标人可参加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凭其数字证书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投标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电子版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电子版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10: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交易系统。
5.3投标文件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各投标企业在投标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直接与软件公司联系。软件公司咨询电话:400-998-00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远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远县九龙路364号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1栋1101室
邮政编码:342100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郑工
电话:0797-3785995 电话:15216136033
监督部门:安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797-3732196日期:2021年4月20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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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且必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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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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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2、投标人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投标人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4、投标人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5、投标人最近 3 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6、投标人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直接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履约信誉情况表中自行填报,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有关人员的行贿犯罪情况进行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瞒报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投标数据弄虚作假处理。)8、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近 3 年不存在江西省纪委驻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或认定)涉案金额累计在 10 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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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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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1 人
|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持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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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1 人
| 持有道路与桥梁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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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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