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永春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投标邀请书
致: 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安澜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泉州市鹏君测绘有限公司(联合体)、福建益达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智信众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福建茂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付,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永春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春县;
2.2项目建设规模:分为两个标段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建设范围为:外山乡、蓬壶镇、湖洋镇、桂洋镇、仙夹乡、锦斗镇、一都镇、横口乡、呈祥乡、介福乡、吾峰镇11个乡镇,约6000亩,每亩投资1600元;第二标段建设范围为:玉斗镇、桃城镇、苏坑镇、坑仔口镇、岵山镇、石鼓镇、五里街镇、东平镇、东关镇、下洋镇、达埔镇11个乡镇,约6000亩,每亩投资1600元;
2.3产业类型:第三产业 ;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勘察、初步设计、方案优化及施工图设计、概算、设计后续服务、施工现场配合、设计变更等;
2.5最高控制价: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闽农建函【2020】89号文相关规定,两个标段均 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列,按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费的5%作为最高控制价(每个标段约42万元,两个标段共计约84万元) 。
2.6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复;
2.7服务期限:第一标段勘察周期:90日历天,设计周期: 9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实施方案报告60日历天,施工图按实施方案报告审批后30 日内完成,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二标段
第二标段勘察周期:第一标段勘察周期:90日历天,设计周期: 9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实施方案报告60日历天,施工图按实施方案报告审批后30 日内完成,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2.8投标单位中得一个标段后,不再参与另一标段的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①水利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轻纺农林商物粮行业农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
办科{201816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福建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工程测量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员工。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15000 元。
3.5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 1个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 月27日08时至2021年3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书于2021年4 月16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未能出示投标报名回执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3月31日17时00分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春县桃城镇 地 址:永春县五里街镇通贤路11号402室
邮 编:362600 邮 编:3626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 系人:小曾
电 话:15880789863 电 话:13505934851
监督部门:永春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95-68089019
2021年3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