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项目编号:NBGJ202103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东新城金科路二期及桥梁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21〕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 设 地 点:位于宁海县宁东新城,西起旗滨项目厂区大门,东至南滨路。
建 设 规 模:道路全长约200m,道路标准断面宽24m,包括跨科技河桥梁1座。
项目总投资 :3605.01万元。
服 务 期 限:总周期 90天,其中: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30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20 天,施工图设计40天。
招 标 范 围: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网、给水、路灯、交通等附属工程)、施工阶段指导与服务工作等。
标 段 划 分:共分 1 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 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拟派主设计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须具备道路或桥梁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负责派遣)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3.4其他:
3.4.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3.4.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3.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主设计 师、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3.4.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 网站(网址:http://ninghai.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 年5月7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分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http://ninghai.bidding.gov.cn/)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创业路 30 号
联系人:杨君亚
联系电话:0574-59957348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人:周聪燕
电话:0574-6525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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