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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嘉美B1-14地块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嘉美B1-14地块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厦门特房嘉美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投资比例:0(%),自筹资金投资比例:100(%),其他资金投资比例: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嘉美B1-14地块工程电梯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供货地点:厦门市翔安区嘉美B1-14地块
2.2交货期:合同签订,收到发包人书面指令后最迟9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电梯(含进口元器件)进场, 并在收到发包人书面指令后150日历天内将所有电梯安装、调试、验收完成达到时交付使用条件;同时投标人设备进场、安装应满足招标人项目工期要求,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若需延期,均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安装开始日期及工期均不得顺延。
2.3招标范围:嘉美B1-14地块工程电梯采购、安装、调试、检测及试运行、验收合格并获得主管部门批准投入使用、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一切内容,以保证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合同估算价:1980万元人民币。(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投标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 B 级或以上,②自动扶梯, 级别为C级或以上。若按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要求进行换证或办理新证的,则要求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级别为 B 级或以上(注:许可级别及许可参数对应:A1:额定速度>6.0m/s(对应许可证上可参数“-”);A2:2.5m/s<额定速度≤6.0m/s(对应许可证上可参数“额定速度≤6.0m/s”);B: 额定速度≤2.5m/s(对应许可证上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A1级覆盖A2和B级,A2级覆盖B级。许可参数为“-”代表技术参数不限。),②自动扶梯(注:不分级)。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评价联合体中承担电梯安装的一方)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包括:①乘客电梯,级别为 B 级或以上,②自动扶梯, 级别为C级或以上,对应的施工类别包括安装和修理。若按市监特设【2019】32 号文件要求进行换证或办理新证的投标人则要求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级别为 B 级或以上(注:许可级别及许可参数对应:A1:额定速度>6.0m/s(对应许可证上可参数“-”);A2:2.5m/s<额定速度≤6.0m/s(对应许可证上可参数“额定速度≤6.0m/s”);B: 额定速度≤2.5m/s(对应许可证上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A1级覆盖A2和B级,A2级覆盖B级。许可参数为“-”代表技术参数不限。),②自动扶梯(注:不分级)。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1.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评价联合体中承担电梯销售的一方)必须是投标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为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的,应提供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书扫描件 资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并指明其中的一方为牵头人, 且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联合体的供货方。一切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往来信函、文件等均通过牵头人传递、签署和盖章,其有效性联合体的另一方均承认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以联合体投标的双方需分别与招标人签订电梯销售合同和电梯安装合同,则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双方对对方所签合同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5日09:00时至2021年3月3日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mzyjy.cn),通过该网址中的“电子招投标统一登录入口”登录并选择“房建市政”行业后点击下方“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登录,联系电话: 4001886640(技术咨询)、0592-2221108(招投标咨询),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签名系统 V3.6.4 打开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 月3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mzyjy.cn),通过该网址中的“电子招投标统一登录入口”登录并选择“房建市政”行业后点击下方“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特房嘉美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5号B塔17楼
邮 编: 361008
联系人: 朱莉
电 话: 0592-5320178
传 真: /
电子邮件: 2318006415@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1层
邮 编: 361011
联系人: 陈美玲
电 话: 0592-5138707
传 真: 0592-5138787
电子邮件: 996431215@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1 年 02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