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中阳县2021农业产业扶贫保险承保机构政府采购项目
中标金额:660.13万元
服务范围:暖泉镇车鸣峪片区
保费费率:玉米:7%、马铃薯:6%、能繁母猪:6%、育肥猪:5%、食用菌木耳:7.34%
保险金额:玉米:360元/亩、马铃薯:500元/亩、能繁母猪:1500元/头、育肥猪:800元/头、食用菌木耳:3元/棒,免赔率:5%
保险责任:玉米、马铃薯:应涵盖常见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旱灾、病虫草鼠害损失率50%、其他保险责任损失率达到30%时,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4)能繁母猪、育肥猪:a.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等疾病和疫病;
b.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能繁母猪由于发生上述列明的高传染性疫病而被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的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5)食用菌木耳:①自然灾害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食用菌的死亡,且死亡率达到10%(含)以上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异常高温、暴雪、火灾、菌棒感染等。
②价格责任:保险食用菌在集中上市期由于市场价格原因造成的被保险人种植保险食用菌实际收入低于保险金额,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服务期限:1年
保险到户承诺: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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