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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清远市农村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核查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4月14日 18:39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农村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核查检测服务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清远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04月14日 18:39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4月15日至2021年04月2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4楼开标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27日 10: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4楼预算金额¥214.3362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焕金项目联系电话0763-3996899采购单位清远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采购单位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七层、八层、十二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63-3366371代理机构名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4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63-3996899
项目概况 清远市农村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核查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1-2021-01215 项目名称:清远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清远市农村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核查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43,362.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农村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核查检测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2个包组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分2个包组分别为: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单项最高限价(元) 总最高限价(元) 包组1 清远市农村公路桥梁桥技术状况核查检测服务项目(40座桥)(详见附表1) 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835,543.00 2,143,362.00 包组2 清远市农村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核查检测服务项目(30座桥)(详见附表2) 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1,307,819.00 注:供应商(供应商)可对一个包组或者多个包组投标,兼投不兼中,即供应商在包组1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包组2评审时不再推荐为该包组的中标候选人,该包组推荐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顺序按包组的自然顺序依次进行。 4.其它:/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包组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如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如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如有)等。 合同包2(包组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如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如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如有)等。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包组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所属期为2021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21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提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竞争性磋商承诺书》)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记录名单: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及相关网页证明;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8)必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以上(含乙级)或者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9)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合同包2(包组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所属期为2021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21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提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竞争性磋商承诺书》)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记录名单: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及相关网页证明;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8)必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者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9)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5日至2021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4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7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4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7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1)《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办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已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打包上传,请供应商自行下载) (2)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不用出具委托书】。 (3)包组1: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以上(含乙级)或者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包组2: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者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 2.缴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21年 04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包组1人民币10001元、包组2人民币10002元。(同时参加多个包组,请分包组缴纳)。 (3)形式:转帐或银行汇款方式。 (4)投标保证金信息 户名: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清远新城支行 帐户:44 684 701 040 011 401 (5)投标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441801-2021-01215保证金(包组1/2)”字样。 备注: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需要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七层、八层、十二层 联系方式:0763-336637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4楼 联系方式:0763-3996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焕金 电 话:0763-3996899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磋商文件 3.明细表 4.《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2021年04月14日 相关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pdf 2.清远市农村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核查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稿).doc 2.清远市农村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核查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稿).pdf 3.清远市农村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核查检测服务项目桥梁明细表.xls 4.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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