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和语湾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
(商品混凝土)
招标编号:建筑公司2021-16-和语湾-商混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和语湾项目经理部已建设成立,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商品混凝土进行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和语湾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阿里山路东侧,横跨汕澳路两侧,东北侧为居民楼及幼儿园,其与项目建筑用地红线的距离为2.4米;东南侧为区域内河流,其与项目建筑用地红线最短距离为4.4米,西南侧为主干道阿里山路,西北侧为其他项目部所在地,其与项目建筑用地红线距离为13.45米。项目占地面积为23331.6m²,总建筑面积为110604.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84342.6㎡,地下建筑面积为26262㎡。包含3个地块,分别为E01-18、E02-04、E02-05,18地块为住宅地块,04、05地块为公建地块。最大建筑高度152.85m(超高层建筑),基坑最大开挖深度为6.9m。整个项目包含3栋住宅楼、1栋商业服务楼、1栋配套综合楼、1栋派出所以及1栋配电房等多种类型建筑。
2.2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1年4月 14日10:00 至2021年4月 20日10:00 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购买:不收取标书款。
4.3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114.255.239.58/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4月 29日10:00 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 29日10:00 时止,2021年4月 29日10:00 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标。
5.5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1年4月 29日10:00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6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和语湾项目商砼投标保证金-包件号”。(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0495-01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家园四区10号楼
项目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东海岸新城阿里山路与汕澳路交叉口和语湾
公司联系人:关 婵联系电话:18612925559
项目联系人:李国召联系电话:18568261206
电子邮箱:2403047666@qq.com(投标保证金邮箱)
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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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01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3990.00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和语湾项目经理部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和语湾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数量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 2021年5月至本工程结束。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105.00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11813.50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11450.50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34913.50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9259.00
|
7
| 商品混凝土
| C45
| m3
| 2419.50
|
8
| 商品混凝土
| C50
| m3
| 2118.00
|
9
| 商品混凝土
| C55
| m3
| 3938.0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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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007.00
|
技术要求:
1.混凝土质量要求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50146-2014)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204-2015)的要求的有关规定;混凝土配合比应通过计算、试配、试验确定,确保其满足强度、耐久性等质量要求。
2.混凝土强度符合7、28天要求,设计注明的除外按照设计来定,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超出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双方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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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验收:该合同全部混凝土按“供货票据”的方量结算(供货量以甲方现场收货人签收后的送料单中所记载立方米之和结算),双方约定混凝土容重按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执行,甲方可随时派工作人员抽验运输车的装载量,误差超过2%以上时,上批次抽检时间与本批次抽检时间段所供混凝土按本次实际抽样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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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算支付方式:
(1)双方每个月20号办理对账结算手续,2个月内付至该期结算的80%以内,3个月付款至该期结算的97%,剩余3%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扣除的质保金在合同终止后六个月无息返还乙方。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质保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如果甲方以银行票据形式支付,乙方应给予支持。
(2)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2.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10万元(投标保证金5万元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后六个月内无息退还。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家园四区10号楼
项目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东海岸新城阿里山路与汕澳路交叉口和语湾
公司联系人:关 婵联系电话:18612925559
项目联系人:李国召联系电话:18568261206
电子邮箱:2403047666@qq.com(投标保证金邮箱)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2021年4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