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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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CZZ08-FZC-2021-209 招标编码:CBL_20210402_104711428
开标时间:2021-04-2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卷烟厂
资金 其它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卷烟厂的委托,就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卷烟厂2021年食堂专用职业服装夏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CZZ08-FZC-2021-209
二、采购项目名称: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卷烟厂2021年食堂专用职业服装夏装采购项目
三、资金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卷烟厂2021年食堂专用职业服装夏装采购。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内容进行投标的,必须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详细的技术、商务要求见第6章。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
8、有健全的质保体系和规章制度等,并切实可靠地按照质保要求进行质保相关工作。(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9.本项目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1)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黑名单;
(2)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显示有行贿行为的。
(3)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4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5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3日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邮购请将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传至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欲修改报名信息,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4月27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3栋16层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十、本招标公告在{本网站和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卷烟厂
联 系 人:冯女士,万先生
电 话:028-86005838,028-86005532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龙大道一段56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
帐 号:5100 1406 1370 5152 6738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87333799-0(报名相关事宜咨询)
028-84510079-8014(采购项目相关事宜咨询)
电子邮件:sczz@sczz84510079.com
2021年4月6日
推荐关键词: 食堂 成都 中烟 服装
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卷烟厂2021年食堂专用职业服装夏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本网站 轻工纺织食品, 四川 2021-04-13T | T
招标编号:SCZZ08-FZC-2021-209 招标编码:CBL_20210413_104735866
开标时间:2021-04-2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卷烟厂
资金 其它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原招标文件 第7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明细表中“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 审 标 准
6
投标产品面料技指标
24分
一、食堂厨工夏季工作服面料24分:
1、PH值:6.0-8.5得5分,高于或低于此范围不得分;
2、甲醛:含量≤75mg/kg得5分,大于此标准不得分
3、线密度:线密度达到(27-29)tex*(36-38)tex的得5分;不符合此标准不得分
4、密度经向:(490-500)根/10cm的得2分,不符合此标准不得分;密度纬向:(220-230)根/10cm的得2分,不符合此标准不得分;
5、纤维含量:(80±2)%聚酯纤维、(20±2)%棉得5分,成分不符不得分。
注:以上技术指标需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纤维检验局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少提供或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检验报告的视为没有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将不能得到相关技术分值。(相关检验报告原件需单独封装递交,招标完成后退还)
”
现更正为:“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 审 标 准
6
投标产品面料技指标
24分
一、食堂厨工夏季工作服面料24分:
1、PH值:4.0-8.5得5分,高于或低于此范围不得分。
2、甲醛含量:≤75mg/kg得5分,大于此标准不得分。
3、纱支(英制):经向线密度(64-65)s、纬向线密度(64-65)s、克重:(110-115)g/m²的得5分,不符合此标准不得分。
4、密度经向:(740-750)根/10cm的得2分,不符合此标准不得分;密度纬向:(410-420)根/10cm的得2分,不符合此标准不得分。
5、纤维含量:100%棉得5分,成分不符不得分。
注:以上技术指标需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纤维检验局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少提供或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检验报告的视为没有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将不能得到相关技术分值。(相关检验报告原件需单独封装递交,招标完成后退还)
”
更正事项2:原招标文件 第1章 招标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4月27日11:0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4月29日11:00(北京时间)。”
更正事项3:原招标文件 第2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与要求
8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纳
a.金 额:人民币0.14万元。
b.交付方式: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或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
c.收款单位: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
银行帐号:5100 1406 1370 5152 6738
2021年4月26日17:00前保证金到上述账户为保证金有效。
d.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电汇凭证复印件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收据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已缴纳的凭据。
e.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f.投标人必须通过基本帐户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银行回单上注明该项投标保证金所对应招标项目的名称。
其它有关投标保证金事宜详见投标人须知2.4.9。
2.投标保证金退还
a.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b.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c.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d.招标过程中因正当理由招标人宣布终止或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的,在宣布招标终止或招标失败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将需退还单位的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编辑文字形式发送到sczz@sczz84510079.com邮箱内。
”
现更正为“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与要求
8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纳
a.金 额:人民币0.14万元。
b.交付方式: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或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
c.收款单位: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
银行帐号:5100 1406 1370 5152 6738
2021年4月28日17:00前保证金到上述账户为保证金有效。
d.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电汇凭证复印件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收据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已缴纳的凭据。
e.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f.投标人必须通过基本帐户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银行回单上注明该项投标保证金所对应招标项目的名称。
其它有关投标保证金事宜详见投标人须知2.4.9。
2.投标保证金退还
a.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b.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c.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d.招标过程中因正当理由招标人宣布终止或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的,在宣布招标终止或招标失败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将需退还单位的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编辑文字形式发送到sczz@sczz84510079.com邮箱内。
”
更正日期:2021年4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卷烟厂
地 址:成都市成龙大道一段56号
联系方式:028-86005838,028-86005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028-84510079-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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