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盐酸、氯酸钠(2021年度)采购 |
品目 | 货物/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无机基础化学原料,货物/医药品/医用材料/其他医用材料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
行政区域 | 石狮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14日 08:5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06日 09:30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
预算金额 | ¥63.325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沈小姐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28679988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狮市北环路2638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0595-88573052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沈小姐,0595-28679988 |
项目概况
盐酸、氯酸钠(2021年度)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SS2021045S
项目名称:盐酸、氯酸钠(2021年度)采购
预算金额:63.32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XSCGSS2021045S
二、项目名称:盐酸、氯酸钠(2021年度)采购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需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
3、投标人必须分别持有效的盐酸、氯酸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队必须为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有投标产品危险货物运输、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车队若为租赁的附上租赁合同。
5、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标货物近一年内由第三方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产品合格检验证书。
6、本项目合同包1盐酸最高控制单价为650元/吨,合同包1控制价为165750.00元;合同包2氯酸钠最高控制单价为5500元/吨,合同包2控制价为467500.00元。超过最高控制单价的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公告期限:2021年04月14日起至2021年04月21日止。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21年04月14日起至2021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6日0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6日09:30时(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市北环路2638号),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95-88573052。
十一、公告内容发布于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招标文件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697422988。
十三、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汇到以下专用账户,否则为无效投标):
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4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进行供货,并在接到通知起7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需提供书面声明);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 3、投标人必须分别持有效的盐酸、氯酸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队必须为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有投标产品危险货物运输、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车队若为租赁的附上租赁合同。5、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标货物近一年内由第三方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产品合格检验证书。6、本项目合同包1盐酸最高控制单价为650元/吨,合同包1控制价为165750.00元;合同包2氯酸钠最高控制单价为5500元/吨,合同包2控制价为467500.00元。超过最高控制单价的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 至2021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方式:2021年04月14日起至2021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北环路2638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595-88573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沈小姐,0595-28679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小姐
电 话: 0595-28679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