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NZC2021-C3-270067-HDZB(招标文件编号:NNZC2021-C3-270067-HDZB)
二、项目名称:横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专用安全终端使用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金浦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52.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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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春红、王立军、何家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其他事项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精神,代理服务费不足4500元人民币的按4500元人民币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2.008万元,最高限价(如有):52.008万元。
2.合同履行日期: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止(移动终端质保期为一年)。
3.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首次公告日期:(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zfcg.gxzf.gov.cn)、网(www.nnggzy.org.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hdzbgs.com);2021年03月31日。
4.磋商日期:2021年04月12日。
5.评审地点: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6.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横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南宁市横县横州镇长安路320号
联系方式:何工、0771-7222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6-1号浩天花园综合楼1210-1212号房
联系方式:谢雅丽、 0771-5885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雅丽
电 话: 0771-588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