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 |
511111202100009 |
二、项目名称 |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机关食堂劳务服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乐山银丰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通江镇高墩子村六组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金额:78000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机关食堂劳务服务:名称:机关食堂劳务服务;范围 :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食堂;要求:1、供餐人数; 2、供餐要求 ;3、加工服务过程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金雪,刘小波,高杰(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无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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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地址: | 乐山市沙湾区德胜大道95号 |
联系方式: | 1389065006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沙湾区龚电大道16号4楼 |
联系方式: | 余女士、徐女士:0833-344789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高杰 |
电话: | 18080658808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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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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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