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性事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通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1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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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性事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21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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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0106202100003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性事务外包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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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 1800000 |
最高限价 | 1800000 |
采购需求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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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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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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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为不适宜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项目。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供应商须具有公证机构执业证;
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 | 2021年04月14日到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2118号 |
方式: | ①网上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278307588@qq.com)(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请贵单位及时前往我公司领取(如须邮寄,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现场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
售价: | 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 | 2021年04月2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2118号 |
五、开启 |
时间: | 2021年04月2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2118号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1、采购计划号:510106-2021-[2021]89号。2、监督单位:金牛区财政局;地址:成都市沙湾路65号金牛区政府办公大楼2-16号;监督电话:028-87705185。3、本项目已进行需求论证。4、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5、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标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见附件和《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金牛财发[2019]54号)和《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关于公布金牛区首批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通知文件可通过金牛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8、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依据《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所称较大数额的罚款,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届满后,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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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9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杜贤;联系电话:(028) 688-9796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大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211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键;联系电话:028-8525081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键 |
电话: | 028-8525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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