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贵屿循环经济园区集中拆解楼(D)区通用厂房烟雾废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汕头市贵屿循环经济园区集中拆解楼(D)区通用厂房烟雾废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1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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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贵屿循环经济园区集中拆解楼(D)区通用厂房烟雾废气治理运行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贵屿循环经济园区集中拆解楼(D)区通用厂房烟雾废气治理运行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SDY-ZZCG-2021032701
项目名称:贵屿循环经济园区集中拆解楼(D)区通用厂房烟雾废气治理运行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13809600.00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0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本项目的报价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除包括当年烟雾废气处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服务费,还包含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免除责任的内容除外):运营所需的易损耗件、耗材的购置费,管道的维护费、清理费,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石灰、废吸附材料等吸附介质的转运处置费,更换的废布袋处置费(水、电费除外),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安全生产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人员人身安全等)等完成本次采购项下的全部费用。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的名称:贵屿循环经济园区集中拆解楼(D)区通用厂房烟雾废气治理运行管理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循环经济园区集中拆解楼(D)区新建1-7栋通用厂房,每栋5层,共有35层拆解厂房,每层共有5间拆解房,每间拆解房配套3台拆解炉,共计175间房和525台拆解炉;其线路板拆解工序中产生含油、重金属及臭味的烟雾废气,根据拆解作业废气成分以及排放污染物的特点,以及作业时的污染物的排放量;其中每两层设置一套最大处理量为50000m?/h的净化系统,剩余一层单独设置1套处理量为25000m?/h的净化系统,共计18套,合计处理风量为875000m?/h。为了保证该项目能正常运营,需要委托具有烟雾废气治理运营管理服务资质和具有运营管理经验的第三方机构运营该项目,通过第三方机构来对园区集中拆借楼(D)区通用厂房烟雾废气治理系统进行有效管理服务,使之能够持续有效的运转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1.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须提供缴纳至投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证书评价范围应包含废气专业类别。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齐,不予受理:(资料领取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备查)
1.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贵屿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贵屿电子市场附楼三楼
联系方式:0754-84462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联系方式:0754-8729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
电话:0754-87296683
汕头市贵屿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实业有限公司
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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