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及承德坝上地区植树造林实施方案张北县2020年度人工造林及补植补造工程第一标段~第八标段施工招标招标公告,I1301000075030285001G01,
河北省张家口市及承德坝上地区植树造林实施方案张北县2020年度人工造林及补植补造工程第一标段~第八标段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张家口市及承德坝上地区植树造林实施方案张北县2020年度人工造林及补植补造工程已由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会、张家口市林业和草原局以张发改农经[2021]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北京市投资,省级投资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60%、北京市投资15%,省级投资25%,招标人为张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张北县下辖各乡镇的各个村。
2.1.2工程规模:本项目绿化总面积1.5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3万亩,补植补造0.25万亩,树种拟定为樟子松、柠条等。
2.1.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管护期:5年。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标段划分:22个标段
说明:为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潜在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施工全部标段中的任意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多投取消全部投标资格),一家投标单位只可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如两标段同时中标,不同时间开标的以开标时间在前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同一时间开标的以标段号在前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后面标段将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按顺序以此类推。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
3.1.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或造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财务要求:具有经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2021年4月1日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1)具有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项目管理能力;(2)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提供2020年4月1日至今任意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1.5信用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6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发生过一般以上工程安全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7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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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10 00:00至2021-04-1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30 08: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张北县察哈尔大街西侧、新村新民居北侧 | 地址: | 张家口市众志大厦B区1218室 |
邮编: |
07645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丁凤海
| 联系人: | 孙凤霞 |
电话: |
15031345463
| 电话: | 0313-8066999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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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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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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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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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清河湾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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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01553905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