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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丰七小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宜丰县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丰七小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4-12
详细内容:
宜丰县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丰七小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1年04月11日 23:25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宜丰七小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品目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采购单位宜丰县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区域宜丰县公告时间2021年04月11日 23:2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16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阳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26日 15: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西省阳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1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先生项目联系电话0795-2760876采购单位宜丰县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宜丰县县城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 0795-2760876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阳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宜丰县福隆花苑18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卢浪平 15879502011附件:附件13-磋商公告-003.pdf



项目概况 宜丰七小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阳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宜丰县福隆花苑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阳乐-YFCG2021-003 项目名称:宜丰七小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2日 至 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阳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宜丰县福隆花苑18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阳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1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阳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2)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7-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本项目的其它要求。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及报名:①提供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②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③提供投标人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及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网上截图;④竞标人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日前3个月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⑤投标单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开标日前半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⑥投标人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日前半年的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投标时提供以上资料、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各投标人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单独装订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所列资质同时也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7-6)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7-7)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 ,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人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款时注明的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帐户,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保证金的退回: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7-8)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http://www.ccgp.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阳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后,发布磋商公告。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没收保证金,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丰县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丰县县城         联系方式:刘先生 0795-276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省阳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丰县福隆花苑18号             联系方式:卢浪平 15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795-2760876 

附件下载:3-磋商公告-0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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