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四好农村路”路网升级改造项目(
2021
年一期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四好农村路”路网升级改造项目已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以“红发财〔
2020
〕
1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本级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
广东汕尾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
按项目资金计划安排,采用分期实施,拟将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四好农村路”路网升级改造项目(
2021
年一期工程)进行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境内,建设规模如下:
(
1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三湖路口改造工程
建设内容主要为旧路面修补及平交口改造工程,路线起点桩号为
K0+000
,终点桩号为
K0+320
,路线全长为
0.320km。拟改造后路基宽度为
8.5/20m
、路面宽度为
7/18m。
(
2
)、县道
X141
东洲东四至遮浪东尾段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内容主要为旧路面加铺沥青砼及增设绿道绿化,路线起点桩号为
K0+000
,终点桩号为
K3+720,
路线全长为
3.720km。现状路基宽度为
8.5m
、路面宽度为
7m;改造后路基宽度为
17m
,路面宽度为
7m
。
(
3
)、县道
X141
田墘猪八桥至东洲
Y016
交口段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内容主要为旧路面加铺沥青砼及增设绿化带,路线起点桩号为
K0+000
,终点桩号为
K2+049,
路线全长为
2.049km。
其中
K0+000~K0+220
路基宽度为
15m
、路面宽度为
11m,
K0+220~K0+248
路基宽度为
11m、路面宽度为
9m
,
K0+248~K2+049
路基宽度为
8.5m、路面宽度为
7m
。
(
4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三湖路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内容主要为旧路面加铺沥青砼及绿化。
1
)主线路线起点桩号为
K0+000
,终点桩号为
K5+376,
路线全长为
5.376km
。现状路基宽度为
8.5m、路面宽度为
7m
;改造后路基宽度为
11m,路面宽度为
7m
。
2
)支线路线起点桩号为
K0+000
,终点桩号为
K0+215,
路线全长为
0.215km
。现状路基宽度为
6m、路面宽度为
5m
;改造后路基宽度为
9m
,路面宽度为
5m。
(
5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X141
线至田墘法院公路改造工程
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水泥砼路面及增设绿道绿化,路线起点桩号为
K0+000
,终点桩号为
K0+160,
路线全长为
0.160km。现状路基宽度为
6m
、路面宽度为
4m;改造后路基宽度为
17m
,路面宽度为
7m
。
(
6
)、县道
X141
龙溪至望高段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内容主要为增设绿道绿化,路线起点桩号为
K0+000
,终点桩号为
K1+470,
路线全长为
1.470km。现状路基宽度为
8.5m
、路面宽度为
7m;改造后路基宽度约为
17m
,路面宽度为
7m。
(
7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外湖桥改造工程
建设工程为拆除老桥在新建桥梁上游加宽一座桥梁以及整改一处平交口解决车辆行驶安全问题,路线中心线与河流交角为
90
°,上部结构采用
2
孔
10m
现浇普通钢筋砼简支空心板。下部结构均采用桩柱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基直径
D=120cm,桥墩柱直径
D=100cm
,桩基按嵌岩桩设计。该新建加宽桥全长
25.04m,加宽桥面全宽
8.5m
,扩宽后全桥宽
17.0m,属于小桥,设计荷载为:公路
-
Ⅱ级。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四好农村路”路网升级改造项目(
2021
年一期工程),计划总投资约
3949.31
万元。
2.2
勘察设计招标最高控制价暂定为
288.67
万元(其中:勘察费
54.73
万元,设计费
233.94
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2.3.1
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2.3.2
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
20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2.3.3
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10
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2.3.4
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
15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2.3.5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交工验收,施工期暂定
8
个月;缺陷责任期
2
年。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
招标范围:①里程范围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的勘察设计;②全线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的勘察设计;③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等)的勘察设计;上述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初测、初步设计(含技术设计,如有)、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4.2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类别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6)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提供符合本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担任;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3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04
月
12
日至
2021
年
04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1
楼投标登记窗口
持以下资料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登记: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供纸质证照,只需出示相关电子证照及网络核验信息即可);
②《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
如为授权委托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
2020年
10
至
2021
年
3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可为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费材料或提供查询路径的电子社保缴费材料)
);
④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路桥相关专业
(
路桥、道桥、公路、道路、桥梁等
)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
2020年
10
月至
2021
年
3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可为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费材料或提供查询路径的电子社保缴费材料);
⑤采用联合体投标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成员须提交①、②、④要求的原件或复印件;
⑥投标人申请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详见附件;
⑦《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下载地址:
http://www.gzggzy.cn,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表上签名盖章)。
注:上述①至⑥项投标申请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是
A4
纸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
除投标人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外不需核对原件,其它资料均应核提供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投标登记申请资料封面须注明“红海湾“四好农村路”路网升级改造工程
2021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投标登记申请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提交。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登记前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投标人登记时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人选,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登记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05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21
年
05
月
11
日
09
时
4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广州公共资源
附件:
招标公告.doc
附件 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4.doc
附件3:评标办法.doc
附件 1:联合体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