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七建塔里木乙烷制乙烯项目 板车、汽车吊租赁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七建塔里木乙烷制乙烯项目板车、汽车吊租赁服务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中国石油塔里木乙烷制乙烯项目,该工程位于新疆库尔勒市上库园区内,现需用板车、汽车吊共10台,使用性质零星或包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型号 | 需用数量(台) | 使用地点 | 计划使用时间 |
1 | 30吨板车 | 2 | 新疆库尔勒市上库园区乙烷制乙烯项目现场 | 2021.5.10-2021.12.31 |
2 | 25吨汽车吊 | 4 | 新疆库尔勒市上库园区乙烷制乙烯项目现场 | 2021.5.10-2021.12.31 |
4 | 50T汽车吊 | 2 | 新疆库尔勒市上库园区乙烷制乙烯项目现场 | 2021.5.10-2021.12.31 |
6 | 80T汽车吊 | 2 | 新疆库尔勒市上库园区乙烷制乙烯项目现场 | 2021.5.10-2021.12.31 |
2.3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同样有效),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包括设备租赁、吊装服务等。(提供原件扫描件)
本项目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近3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⑥未被中石油同级(及以上)企业通报或列入黑名单
3.4 设备要求:
需提供设备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营运证),并已购买有效期内的强制性保险和商业保险。车辆行驶证及车辆保险保单复印件;
属特种设备的需提供有效期的检验报告及操作人员资格证。
3.5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9日16时至2021年4月15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支付方式,购买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办理,购买时请注明“塔里木乙烷制乙烯项目租赁服务标书费”。购买完成后请将报名登记表(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送到电子邮箱249563787@qq.com,以便工作人员确认。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9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
邮 编:26606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崂山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37101986827051021071
联 系 人:苑腾
电 话:0532-68728251/13210091197
传 真:0532-68728237
电子邮件:249563787@qq.com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