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事业部四川区域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转运、处置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N318-FW13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事业部四川区域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转运、处置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开发事业部,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开发事业部四川区域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转运、处置技术服务。
2.2 项目背景概况:
四川区域内(包括不限于内江、自贡、泸州、宜宾、广元、绵阳、达州、遂宁、资阳等城市)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开发事业部管辖的钻井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油岩屑、含油废液等危险废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合规处置(含转运及处置点贮存)。
2.3 招标范围:将开发事业部钻井工程产生、经场内初步处理后的含油岩屑(满足吨袋、吨桶转运要求,吨袋包装、吨桶由中标人负责)和含油废液(满足可泵送、可自然流动要求),按国家相关要求装卸、转运、贮存并完成处置。其中包括:
(1)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规定时间,组织符合国家危险货物运输要求的车辆到达钻井工程现场,协助招标人将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装车,装车由招标人负责。
(2)中标人临时将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贮存于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要求的场所,转运进入贮存场所的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按照国家计量标准进行计量。
(3)中标人按照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对含油岩屑、含油废液进行合规处置(包括对处置后的岩屑以及处置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进行监测检验,含油岩屑转运使用的包装袋等的合规处置)。
(4)中标人对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的转运、贮存、处置进行全过程管理。
(5)确认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装车条件,中标人工作界面为自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进入中标人运输车辆后的所有工作,安全环保责任由中标人全权负责。
(6)中标人负责办理转出及处置所在地转入手续、危废处置申报,以及国家要求的其他相应手续。
(7)招标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初步测算预计总招标金额4950万元。招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最终实际数量须经过招标人计量后双方签字确认。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拟中标人的实际处置能力、转运能力、接收能力和招标文件中要求实现的功能进行现场履约能力考察,考察和评估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拟中标人现场履约能力考察结果与其投标文件提供及承诺的信息一致,方可授标。若拟中标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公司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对后续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履约能力考察并根据考察﹑评估结果依次递补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4 本次招标控制价(不含税): 根据《川渝两地含油岩屑处置能力调研报告》(成都天经工程公司)、《关于含油岩屑处置的造价指导意见》(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项目造价中心),参照近期业务相关单位招标结果,确定本次招标控制价如下表所示(不含税),控制价包括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转运、贮存、处置最高限价,价格包含完成所有服务并保障安全环保的全部费用。
含油岩屑运输及处置一体化服务控制价标准(不含税)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 | 备注 |
1 | 运输费用单价 | 元/吨·公里 | 1.09 | 运距根据实际核定 |
2 | 处 置 | 元/吨 | 1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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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报价要求:投标人以下浮率报价,只允许正整数下浮,不允许出现小数。只允许整体下浮,不做分项报价。
2.5 服务地点:四川区域内(包括不限于内江、自贡、泸州、宜宾、广元、绵阳、达州、遂宁、资阳等城市)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开发事业部管辖的钻井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油岩屑、含油废液等危险废物的转运、贮存、处置。
2.6 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年。
2.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转委托。
*3、本次招标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的处置和贮存等主体工作不允许分包。若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进行分包,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的转运允许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并提供分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等文件,中标人须在分包合同签订后将分包合同、分包商资质、技术方案、作业人员等向招标人备案。报备后原则上不能变更,如确需变更,需提前15日,书面向招标人汇报,招标人对分包内容、资质、业绩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变更。
*4、企业资质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等危险废弃物的经营单位必须取得省级环保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072-001-08),且核准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经营规模不低于5000吨/年。须提供有效的证书。
*5、运输要求:
投标人每日转运、接收能力须不低于200吨/天,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运输单位必须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运输车辆信息必须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公告要求。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证明:运输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公告;提供车辆数量,车辆载重信息,附运输车辆加盖运输单位公章的“机动车行驶证”、“危险货物运输资质”、“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身正面、侧面和车辆识别代码照片各一张;提供运输人员加盖运输单位公章的“身份证”、“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劳动合同”;提供押运人员加盖运输单位公章的“身份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劳动合同”。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原则上不予变更、增加。确须变更、增加的,须提前向招标人进行报备,经招标人同意后变更、增加。
*6、处置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时说明拟采用含油岩屑处置方式、处置工艺及相应的安全环保管控措施,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管理要求、行业标准规范规定。
*7、管理体系认证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健康、环境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须提供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人须承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服务过程中: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9、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日内递交1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未承诺的否决其投标。
*10、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截止时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投标截止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受到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11、其他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的失信分值不应低于 8 分;失信分值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04月09日18:00:00至2021 年04月15日11:59:59 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帐号后附),招标文件售价共为800元人民币。
4.2 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告通知→操作指南”处下载,地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发布的招标项目,注册成功后即可登陆进行在线报名,但须办理U-Key,否则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为个人汇款,必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
2)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项目编号+标书费”。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xuedongxian_xn@163.com),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以PDF盖章版本招标文件作为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
邮件发送说明:
1)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2)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潜在投标人名称。
3)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及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潜在投标人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潜在投标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联系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潜在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共计十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帐号后附)。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建议提前48小时转账。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保证金退还信息表以邮件格式发送至项目承办人员邮箱xuedongxian_xn@163.com。
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所投招标项目编号,如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保证金退还信息表”的,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04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七、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联 系 人: 薛女士 邮政编码:610017
电 话:028-68250073
邮箱:xuedongxian_xn@163.com
标书费发票开具和投标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蒙女士 028-68250035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1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