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水泥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中标公告 正文
广西云之龙咨询集团2021年玉林市“市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YLZC2021-C3-000093-YZLZ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名称:
广西云之龙咨询集团2021年玉林市“市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YLZC2021-C3-000093-YZLZ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
广西
发布时间:
2021-04-09
详细内容:


一、项目编号:YLZC2021-C3-000093-YZLZ(招标文件编号:YLZC2021-C3-000093-YZLZ)



二、项目名称:2021年玉林市“市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玉林市玉柴工业园玉博大道1520号

中标(成交)金额:148.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1年玉林市“市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 我市实施2021年玉林市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200批次任务,普通食品440批次,食用农产品1760批次。要求每月均衡抽检,按时序推进年度抽检工作,覆盖不同业态、本市所有在产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市场监管总局本级和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确定公布的企业除外),以及上年度抽检不合格的监督抽检对象。主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批发市场、超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学校食堂及配餐公司,餐饮单位生产销售的餐饮产品,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进行抽检。 (一)承检机构应具备与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资质和能力。
(二)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的通知》(国市监食检〔2020〕184 号)中食用农产品抽样过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自行抽样或委托承检机构抽样。委托抽样的,应当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抽样。”
(三)依据《蔬菜抽样技术规范》(NY/T2103-2011)中样品运输规定:“10.1.2样品应在24h内运送到实验室,否则应缩分冷冻后运输,原则上不准邮寄和托运,应由抽样人员随身携带。”
(四)承检方对其检验的结果负责,检验结果反映对送检样品的真实性评价。
(五)承检方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对委托方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承检方应当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检验结论的出具:检验结果未发现所检项目不合格的,由承检方出具本次抽检所检项目合格的结论。检验结果发现所检项目不合格的则判定为本次抽检检验结论不合格。
(七)检验结果的送达:检验报告出具后,承检方应当自检验结果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样品检验报告录入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八)涉及抽样的全部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承检方必须保密,不得向除委托方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情况。
(九)抽检由委托方组织安排,承检方提供协助;或委托承检方执行。
(十〕交通工具:承担抽样任务的承检方自行提供交通工具。
(十一)抽捡频率:根据委托方的抽检计划进行。
(十二)样品运输:承检方负责每次检验商品的抽取与运送,保证运送安全,运输费用由承检方负责。
(十三)样品费用:抽检所需检验用样品由承检方负责购买;复检备份样品封存在抽样检验单位。
(十四)承检方未征得委托方同意,不得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测机构检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合同和成交资格。
(十五)承检方承检的检验任务必须由其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实验室负责检验,否则视为违约,立即取消其合同和成交资格。
(十六)承检方必须如实提供采购所需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成交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七)委托方或检验机构在抽样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年版)》等规定。
(十八)本次采购金额已包含提供本次服务所需的费用(含样品抽检所需费用,差旅人员交通费、住宿费)和后续服务、保险、税金、验收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总和。
(十九)能按时完成采购人安排的临时性和应急性任务。
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前。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多项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桂价费字【2003】7号文件规定标准和桂价费〔2011〕55号文"服务类"的规定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88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YLZC2021-C3-000093-YZLZ(YLYLC20214006-YL)

二、项目名称:2021年玉林市“市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玉林市玉柴工业园玉博大道1520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伍仟元整(¥1485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名称

2021年玉林市“市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

我市实施2021年玉林市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200批次任务,普通食品440批次,食用农产品1760批次。要求每月均衡抽检,按时序推进年度抽检工作,覆盖不同业态、本市所有在产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市场监管总局本级和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确定公布的企业除外),以及上年度抽检不合格的监督抽检对象。主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批发市场、超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学校食堂及配餐公司,餐饮单位生产销售的餐饮产品,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进行抽检。

服务要求

(一)承检机构应具备与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资质和能力。

(二)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的通知》(国市监食检〔2020〕184 号)中食用农产品抽样过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自行抽样或委托承检机构抽样。委托抽样的,应当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抽样。”

(三)依据《蔬菜抽样技术规范》(NY/T2103-2011)中样品运输规定:“10.1.2样品应在24h内运送到实验室,否则应缩分冷冻后运输,原则上不准邮寄和托运,应由抽样人员随身携带。”

(四)承检方对其检验的结果负责,检验结果反映对送检样品的真实性评价。

(五)承检方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对委托方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承检方应当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检验结论的出具:检验结果未发现所检项目不合格的,由承检方出具本次抽检所检项目合格的结论。检验结果发现所检项目不合格的则判定为本次抽检检验结论不合格。

(七)检验结果的送达:检验报告出具后,承检方应当自检验结果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样品检验报告录入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八)涉及抽样的全部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承检方必须保密,不得向除委托方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情况。

(九)抽检由委托方组织安排,承检方提供协助;或委托承检方执行。

(十〕交通工具:承担抽样任务的承检方自行提供交通工具。

(十一)抽捡频率:根据委托方的抽检计划进行。

(十二)样品运输:承检方负责每次检验商品的抽取与运送,保证运送安全,运输费用由承检方负责。

(十三)样品费用:抽检所需检验用样品由承检方负责购买;复检备份样品封存在抽样检验单位。

(十四)承检方未征得委托方同意,不得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测机构检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合同和成交资格。

(十五)承检方承检的检验任务必须由其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实验室负责检验,否则视为违约,立即取消其合同和成交资格。

(十六)承检方必须如实提供采购所需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成交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七)委托方或检验机构在抽样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年版)》等规定。

(十八)本次采购金额已包含提供本次服务所需的费用(含样品抽检所需费用,差旅人员交通费、住宿费)和后续服务、保险、税金、验收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总和。

(十九)能按时完成采购人安排的临时性和应急性任务。

服务时间

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前。

服务标准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多项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五、磋商小组成员:韦海凤、冯 斌、杨智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桂价费字【2003】7号文件规定标准和桂价费〔2011〕55号文“服务类”的规定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捌佰捌拾元整(¥18880.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玉林市双拥路41号

联系方式:杨智霖0775-2680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原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

联系方式: 0775-2690131、2690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燕、覃旭权

电  话:0775-2690131、269016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旭权



电 话:  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北京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系统资产清查功能增强性运维项目单一来源公告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浙江省(编号:CXZFCG2016067)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2017年度办公用纸定点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江苏省博里镇孙庄村便民服务中心及幼儿园工程的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灵丘MW风电供暖示范项目接入系统设计(一次、二次)及电能质量分析招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江苏省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多媒体数字广告监测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告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多媒体数字广告监测系统项目单一来源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西中国电信梧州分公司年TDM改造服务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西南宁绿地中央广场房地产项目B地块工程监理服务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湖南省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16-2017年度竞猜型体育彩票视频节目制作播出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第二批食品安全抽检项目二次招标通知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福建松溪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转换系统设备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图书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水泥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