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民政局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82]FJZSZB[CS]2021001-1-1)
一、项目编号:[350182]FJZSZB[CS]2021001-1
二、项目名称:长乐区民政局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82]FJZSZB[CS]2021001-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233号保险大厦 | 750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2]FJZSZB[CS]2021001-1-1 包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50499 其他保险服务 | 其他保险服务 | 长乐区民政局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 建立理赔服务绿色通道,切实遵守保险理赔服务条款,主动迅速地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的理赔等服务要求 | 1 | 项 | 设有完善的服务机构网络,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具有从业 资格的工作人员为采购人提供耐心、周到等服务标准 | 75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彭小军 (包1) |
评审专家: | 钟诚,林贤民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2)本项目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3)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正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路支行 账号:40657830501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2]FJZSZB[CS]2021001-1-1 包1 :11250元
收取对象: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性审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电子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不符合第二章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3.2.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的规定,经磋商小组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政法小区公安2号楼
联系方式:13559020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正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鳌里村敖里路205号519室
联系方式:0591-87767885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刘晓岩、蓝玉芳
电话:0591-87767885
福建正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