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HSJ-2021FW-04(招标文件编号:THSJ-2021FW-04)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同包1: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尖塔山路19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项目(一) 所含商品类别:定配眼镜
下浮率(%):0
供应商名称:合同包2: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项目(二) 所含商品类别:阀门、低压电气、木家具、开关电源、与计算机相连的设备、液晶显示器、照明光源及灯具、硬盘录像机、音视频设备、洗衣粉、微型计算机、汽车美容养护用品
下浮率(%):1
供应商名称:合同包3: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项目(三) 所含商品类别:箱包、服装类
下浮率(%):2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合同包1: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项目(一) 所含商品类别:定配眼镜 |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项目(一) 所含商品类别:定配眼镜 | 1、封样要求:承检方抽样人员封样时,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加具封条、加盖承检单位公章、拍照,并由承检方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签字确认。 2、抽样单填写要求:承检方抽样人员应当使用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样单,详细记录抽样信息。抽样单必须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被抽查企业公章。特殊情况下,双方签字确认即可,但必须在抽样单备注栏记录有关情况。 3、抽样现场记录单填写要求:抽样时,承检方抽样人员应制作、填写《抽样现场记录单》,详细记录抽样操作过程信息,以补充抽样单中填写不足的信息。《抽样现场记录单》要经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人员双方签字盖章,与抽样单一并保存。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1、检验报告寄送:承检方应当及时寄送检验报告等资料,并确认寄送资料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应当于出具检验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寄出,合格检验报告应当于本次任务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寄出。一是向生产企业及销售企业(在市场抽样时)寄送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同时寄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二是向生产企业所在地区市场监管局寄送不合格检验报告(一式两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及抽样单。 2、样品处理: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当在检验结果异议期满后,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保存至检验结果异议期满三个月后自行进行处理。 3、工作总结:承检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监督抽查任务,并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总结、信息公开稿、不合格产品汇总表和费用结算表报送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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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合同包2: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项目(二) 所含商品类别:阀门、低压电气、木家具、开关电源、与计算机相连的设备、液晶显示器、照明光源及灯具、硬盘录像机、音视频设备、洗衣粉、微型计算机、汽车美容养护用品 |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项目(二) 所含商品类别:阀门、低压电气、木家具、开关电源、与计算机相连的设备、液晶显示器、照明光源及灯具、硬盘录像机、音视频设备、洗衣粉、微型计算机、汽车美容养护用品 | 1、封样要求:承检方抽样人员封样时,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加具封条、加盖承检单位公章、拍照,并由承检方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签字确认。 2、抽样单填写要求:承检方抽样人员应当使用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样单,详细记录抽样信息。抽样单必须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被抽查企业公章。特殊情况下,双方签字确认即可,但必须在抽样单备注栏记录有关情况。 3、抽样现场记录单填写要求:抽样时,承检方抽样人员应制作、填写《抽样现场记录单》,详细记录抽样操作过程信息,以补充抽样单中填写不足的信息。《抽样现场记录单》要经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人员双方签字盖章,与抽样单一并保存。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1、检验报告寄送:承检方应当及时寄送检验报告等资料,并确认寄送资料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应当于出具检验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寄出,合格检验报告应当于本次任务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寄出。一是向生产企业及销售企业(在市场抽样时)寄送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同时寄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二是向生产企业所在地区市场监管局寄送不合格检验报告(一式两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及抽样单。 2、样品处理: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当在检验结果异议期满后,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保存至检验结果异议期满三个月后自行进行处理。 3、工作总结:承检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监督抽查任务,并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总结、信息公开稿、不合格产品汇总表和费用结算表报送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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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合同包3: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项目(三) 所含商品类别:箱包、服装类 |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项目(三) 所含商品类别:箱包、服装类 | 1、封样要求:承检方抽样人员封样时,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加具封条、加盖承检单位公章、拍照,并由承检方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签字确认。 2、抽样单填写要求:承检方抽样人员应当使用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样单,详细记录抽样信息。抽样单必须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被抽查企业公章。特殊情况下,双方签字确认即可,但必须在抽样单备注栏记录有关情况。 3、抽样现场记录单填写要求:抽样时,承检方抽样人员应制作、填写《抽样现场记录单》,详细记录抽样操作过程信息,以补充抽样单中填写不足的信息。《抽样现场记录单》要经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人员双方签字盖章,与抽样单一并保存。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1、检验报告寄送:承检方应当及时寄送检验报告等资料,并确认寄送资料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应当于出具检验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寄出,合格检验报告应当于本次任务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寄出。一是向生产企业及销售企业(在市场抽样时)寄送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同时寄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二是向生产企业所在地区市场监管局寄送不合格检验报告(一式两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及抽样单。 2、样品处理: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当在检验结果异议期满后,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保存至检验结果异议期满三个月后自行进行处理。 3、工作总结:承检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监督抽查任务,并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总结、信息公开稿、不合格产品汇总表和费用结算表报送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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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组长:何光耀 成员:单晓方、郑方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综合评分法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合同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综合得分
| 排名
|
1
| 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 是
| 94.00
| 1
|
2
| 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东莞计量院
| 是
| 66.00
| 2
|
3
| 广州市番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 是
| 53.0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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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2)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综合得分
| 排名
|
1
|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是
| 100.00
| 1
|
2
| 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 是
| 46.62
| 2
|
3
|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是
| 24.00
| 3
|
(合同包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综合得分
| 排名
|
1
|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98.61
| 1
|
2
|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78.33
| 2
|
3
| 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 是
| 55.50
| 3
|
4
|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是
| 23.80
| 4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月路407号
联系方式: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
联系方式:020-62313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小姐
电 话: 020-6231376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