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开发区第五小学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开发区第五小学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已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廊开管经标核【202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廊坊开发区楼庄路西侧、花园道北侧;
项目规模:项目为配套有现代化教育设施的六年制小学,学校规模为8轨48班,每班设计学生数45人,共计2160学生,教职工共计130人,总用地面积为55468.46平方米(合83.2亩),办学规模为8轨48个班。总建筑面积为40900.1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3776.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123.68平方米,其中:1#教学楼建筑面积 5634.28平方米;2#教学楼建筑面积 5734.07平方米;3#教学楼建筑面积7070.00平方米;4#报告厅和餐厅建筑面积2154.34平方米;5# 综合楼建筑面积10414.72平方米;6#风雨操场建筑面积2042.62平方米;7#天文台建筑面积200.40平方米;8-1#门卫建筑面积 29.12 平方米;8-2#门卫建筑面积29.12平方米;8-3#门卫建筑面积29.12平方米;9#地下车库(含人防)建筑面积 7123.68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300.64平方米;10#生态仓建筑面积138平方米。构筑物建筑面积:731.19平方米,其中11-1#连廊建筑面积108.00平方米;11-2#连廊建筑面积95.95平方米;11-3#连廊建筑面积58.01平方米;11-4#连廊建筑面积366.23平方米;12#看台建筑面积103.00平方米。临时建筑面积:13#公厕建筑面积87.15平方米。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结算审计完成为止。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8.29万元(大写:陆拾捌万贰仟玖佰元整)。
2.2招标范围:由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对设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进行造价方面的审核控制。协助甲方完成中标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审;对中标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及清单进行复核;对设计、施工过程中变更的必要性提出意见,对变更工作的落实进行监督,并出具结算报告;对招标范围内工程签证进行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报告;对工程造价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并整理;对材料、设备的品质进行控制;对材料、设备定价方式的合法性、经济性提出意见并跟踪其实施;根据施工进度,对月施工进度款预算书进行审核;对合同、付款及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解答与造价相关的问题;承担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所有造价咨询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注册执业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1.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造价质量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和高级职称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1.5其他要求:人员配备最低要求见招标文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09 09:00至2021-04-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0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瑞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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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新世纪步行街第八大街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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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5001
| 邮编: | 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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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延亮
| 联系人: | 窦雅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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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6-2557621
| 电话: | 0316-5264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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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6-2557621
| 传真: | 0316-5264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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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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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ruichijian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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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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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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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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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住房城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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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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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00170220805050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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