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武夷山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二期建设EPC总承包项目监理
福建武夷山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二期建设EPC总承包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武夷山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7229.1平方米。本项目主体建筑地上1层,建筑高度11.77米,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主要建筑物、构筑物:仓库扩建、主厂房扩建、原车间改造等;主要设备设施:每小时24000瓶瓶装水生产线一条及其他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为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本项目计划选择一家有资质有能力有经验的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设计监理、工程施工监理等内容。工程内容具体如下:
(1)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含地下工程)、室外工程、专项瓶装水生产工艺等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预制构件深化设计(构件拆分)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配合设计成果文件审查、配合设计变更及审查、施工期间技术咨询及参与相关验收、编制竣工图、参与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应采用BIM技术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供BIM技术应用成果;
(2)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以及发包人要求的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强弱电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含高低压配电房,不含电业局实施部分)、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综合管线(含室外水电综合管网)、消防设施工程(各专业消防图纸)、室外总体工程(含化粪池),室内外装修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施工BIM建模及复核、室内灯光、标识、交通组织专项、配套建筑等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设施及生产家具、办公家具的采购(监理范围不包含主要设备设施即每小时24000瓶瓶装水生产线一条及其他配套设施的采购与安装)。
实施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杭川镇坪山东路福建武夷山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光泽矿泉水厂。
2.3招标控制价:79.56万元人民币。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5 监理服务期:施工监理服务期与福建武夷山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工期一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若施工工期因各种原因增加,不对本合同金额做调整。
2.6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行业规范要求的施工监理质量合格标准。
2.8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开具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持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完成过1项质量合格的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要提供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未经审计的提供盖章的单位财务报表,内容至少需要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年限不足的据实提供)。
3.4 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无以下情况:
①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②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③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以上信誉要求均需提供查询的截图,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截图信息不真实,招标人有权利做废标或扣除投标保证金等处理。
3.5 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专业执业资格,且近五年以来承担过5000万元以上总投资的房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执业资格,至少具备三年本专业工作经验。
3.6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承包商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9日9时至2021年4月1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hyxy_zbb@163.com,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前请投标人一定核实是否是完成报名)。
本项目标书费只接受电汇,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FW048标书费”。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行 号:102100022517
账 号:0200225119006711077
4.3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
5.2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 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 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①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 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③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FW048-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信息相同。
5.4将《退还保证金信息表》WORD版及汇款回执发送到hyxy_zbb@163.com,以便退还保证金,表中有关信息不全或错误可能导致无法及时退还保证金。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武夷山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坪山东路5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03974822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
邮 编: 100120
联 系 人: 魏先生
电 话: 010-62013465
传 真: 010-62013465
电子邮件: hyxy_zbb@163.com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