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智慧质监建设工程运行维护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区域 | 东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09日 11:2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处 |
开标时间 | 2021年04月30日 09:30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开标 (1) 室(可直接导航“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往) |
预算金额 | ¥152.220000万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 | 无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林梦诗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9-23668939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莞市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9-26986403 |
代理机构名称 |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可直接导航“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往)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9-23668939 |
附件: |
附件1 | http://www.ccgp.gov.cn/oss/download?uuid=7C41FBE173D6FD5AC4B465CB354FCC 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下载委托协议.pdf |
附件2 | http://www.ccgp.gov.cn/oss/download?uuid=17A4520952689F7C0B47A4A9FCE656 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下载智慧质监建设工程运行维护 (发出稿).doc |
项目概况
智慧质监建设工程运行维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1-02468
项目名称:智慧质监建设工程运行维护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22,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服务应用平台、业务应用平台、应用支撑平台运维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961,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 软件运维服务 | 服务应用平台、业务应用平台、应用支撑平台运维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61,700.00 | 961,7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两年,合同每年签订1次,合同第一年签订时间起2年内, 如供应商符合续签合同的情形,采购人将与之续签第2年的合同。
合同包2(数据支撑平台运维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2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 软件运维服务 | 数据支撑平台运维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5,000.00 | 32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两年,合同每年签订1次,合同第一年签订时间起2年内, 如供应商符合续签合同的情形,采购人将与之续签第2年的合同。
合同包3(业务应用平台(特种设备系统)运维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35,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 软件运维服务 | 业务应用平台(特种设备系统)运维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5,500.00 | 235,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两年,合同每年签订1次,合同第一年签订时间起2年内, 如供应商符合续签合同的情形,采购人将与之续签第2年的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服务应用平台、业务应用平台、应用支撑平台运维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的情形。
合同包2(数据支撑平台运维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的情形。
合同包3(业务应用平台(特种设备系统)运维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的情形。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服务应用平台、业务应用平台、应用支撑平台运维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6 供应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合同包2(数据支撑平台运维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6 供应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合同包3(业务应用平台(特种设备系统)运维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6 供应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处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开标 (1) 室(可直接导航“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东莞市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
联系方式:0769-2698640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可直接导航“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往)
联系方式:0769-23668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梦诗
电话:0769-23668939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04月09日
相关附件:
智慧质监建设工程运行维护 (发出稿).doc 委托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