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运河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及生态修复提升改造项目(中心城区运河双侧 46 公里堤顶路贯穿和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造价咨询,M1301000205506517006444,
沧州大运河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及生态修复提升改造项目(中心城区运河双侧 46 公里堤顶路贯穿和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造价咨询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大运河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及生态修复提升改造项目(中心城区运河双侧46公里堤顶路贯穿和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造价咨询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0】8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大运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 沧州大运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沧州大运河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及生态修复提升改造项目(中心城区运河双侧 46 公里堤顶路贯穿和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造价咨询;
(2)规 模:本项目为中心城区运河双侧堤顶路贯穿和整治工程, 堤顶路全长约 39.4Km,其中示范段(九河路-解放路)共 8.5km,马拉松段(新华路-永济路的西堤,永济路-渤海路的东堤)共 4.8km,其余段为26.1km,以及配套建设道路、交安设备、绿化、管线、照明等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0800万元;
(3) 建设地点:沧州市主城区大运河两侧,东至清池大道,西至浮阳大道,南至黄石高速,北至京沪高速路;
(4)资金市财政资金;
(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服务周期:自签订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范围内全部造价咨询工作完成;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造价咨询机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合同条款咨询、对工程实施过程及竣工后结算进行全过程造价跟踪审核,为甲方合理使用资金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补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09 09:30至2021-04-14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2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E 招 冀 成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www.hebeibidding.com) ”递交使用单位CA加密的HB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沧州大运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沧州市永济路19号 | 地址: | 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薛晓菲
| 联系人: | 苑红英 梁玲 |
电话: |
0317-5698703
| 电话: | 13700385559 |
传真: |
无
| 传真: | 0317-8698805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hbxjzb1819@126.com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